招标
举办第十五届全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2/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2-04-27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中宣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展现我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加快中小学校优质影视资源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五届全省中小学校园影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有摄制条件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及各级电教中心、教育电视台均可参加。
二、评选内容
本次活动分校园新闻类、校园专题类、校园教学类和校园综艺节目类。
三、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摄制时间须是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间。
(二)凡是介绍学校情况的专题片、课堂实况录像、全程利用录频软件制作的节目不予评审。
(三)为确保信号质量,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视频名称格式:x类_x市(州)_x区(县)_x校_《作品名称》例:教学类_西宁市_城北区_博雅小学_《三角形的面积》
(四)凡州县级统一申报的作品,请将参赛作品按类别分类整理并附电子表格及纸质版。
(五)评选申报表内的节目创作说明限50字以内,并说明节目名称、长度、类别、录制单位及主创人员。
(六)所有参赛作品请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由区县级以上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青海省电化教育馆技术部,逾期不予参加评审。
(七)本届校园电视节目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1.校园新闻类。校园新闻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新近、正在或即将发生的事件和事态的报道。校园影视新闻分为短新闻和长新闻两种,短新闻片长不超过1分30秒,长新闻片长不超过5分钟。
评选标准:视角独特、选题新颖、内容真实,有同期声和字幕,有新闻价值和时效性,表现方式现场性和影视特点突出。
2.校园专题类。校园专题是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宣传学校办学特色,记录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和其他重要活动,介绍校园生活中的典型人物,深度探讨校园生活的热点问题,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主题集中的影视节目,长度为5—15分钟。
评价标准:主题鲜明、有新意;提倡以小见大,挖掘深刻有深度、有思辨性和正确的导向性;结构新颖,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可视性、说服力和感染力。
3.校园教学类。影视教学类是指:根据现有课程、教材的教育教学需要摄制的影视教学节目。主要包括:
(1)教学微视频(微课):真实记录教师在新理念指导下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方法进行教学的具有创新性、研究性、示范性特点的教学过程,经过后期精编长度在20分钟之内的影视教学节目。
评价标准: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可推广性; 镜头与画面要准确展现教学过程的重点与创新点。
(2)课本剧:根据教材内容摄制的、具有戏剧表演特征的、不超过 30 分钟的教学影视节目。
评价标准:改编与再创作要忠实原著;艺术性要为教学性服务;编导作用明显,表演生动、真实、感人;尽可能根据分镜头脚本拍摄;多机位拍摄、后期制作精良。
4.校园综艺类。校园综艺类影视节目主要指:利用影视方式制作和传播的校园歌曲 MTV和电视散文。校园歌曲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中小学生演唱的歌曲,节目长度为3-5 分钟;电视散文是指根据师生的散文作品或其他名家名作拍摄的、艺术地将文学语言与影视语言融为一体的、长度为5-10分钟的电视节目。
评价标准:主题积极健康有导向性;表演者以师生为主体;形式生动、活泼、有趣,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可视性和感染力。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五、参评办法
本次评选由专家组现场打分,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参评作品以县(区)及以上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省电化教育馆技术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巍 当智吉
联系电话:0971-6303086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一巷5号
邮 编:810008
邮 箱:76055963@qq.com QQ:76055963
815405248@qq.com QQ:815405248
附件:十五届青海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申报表
青海省电化教育馆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十五届青海省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申报表.doc
AA000E;(12;)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