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217.6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6/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17
预算金额21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10
中标公司福建精津管道设备有限公司217.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G-2016-FZC017

项目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球墨铸铁井盖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鼓楼区杨桥西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张先生/0591-8377861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市政

2、简要技术要求:2.1品目号1:球墨铸铁可调式检查井盖D700*190(1)井盖须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井盖及踏步》(06MS201-6、《双层井盖》(06MS201-7)、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23858-2009)及《球墨铸铁件》(GB/T1348-2009),并结合福州市统一市政井盖实施导则(给水)球墨铸铁井盖设计要求;主要适用于沥青路面市政给水管道工程检修井。[附(给水)球墨铸铁可调式检查井盖大样图S-05]

3、合同履行日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由招标人指定具体供货时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0591-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09日

中标日期:2016年10月12日

总中标金额: 217.62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福建精津管道设备有限公司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山后

217.624

评审专家名单:

张祥中、高洁琼、柯文铸、黄文树、施嘉琴、饶涛震(招标人代表)、高榕(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球墨铸铁可调式检查井盖 D700×190 1100套 682

(污水、消防、阀门)

1-2 球墨铸铁下沉式检查井盖 705×705 1100套 4712

(消防、阀门、水表)

1-3 球墨铸铁水表检查井盖 900*700 1000套 425

(非机动车)

1-4 球墨铸铁闸罐 100-300 3000套 147

1-5 球墨子盖 D700 1000片 7.87

1-6球墨铸铁圆形检查井盖 900*700 1000套 33.85

(消防、阀门)

服务要求:我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6个月;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福州永胜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福州永胜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7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永胜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资格性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福州强力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晋城市久丰铸造有限公司、福州三鑫隆铸业有限公司、福州博丰建材有限公司、福州万润建材有限公司、福州榕山管道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精津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福州强力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页第5项号的要求,不符合第(3)点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晋城市久丰铸造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未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完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或未载明招标项目供货完工期、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或未载明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第(17)点条款、第(19)点条款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 福州三鑫隆铸业有限公司、福州博丰建材有限公司、福州万润建材有限公司、福州榕山管道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精津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的投标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5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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