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土地整治项目(一片区一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组织竞争性磋商
金额
66.98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th-23cg-027
预算金额66.98万元
招标公司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898-2388520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4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H-23CG-027;
2、项目名称: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土地整治项目(一片区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669896.96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6、采购范围及需求: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7、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72.8278公顷,按照水平梯田的标准进行地块平整58.4901公顷,(1)水源工程:建设泵站1座、配套水泵2台、输电线800m、变压器1台。(2)灌溉工程:建设干管1条,总长429m、支管2条,总长1843m、毛管16条,总长5857m。(3)排水工程:建设斗沟1条,总长1100m,农沟13条,总长5072m。(4)配套建筑物:管道放水口145座、管道检修井34座、路涵10座、排水口114座、尾水池4座、T字路口13座、十字路口2座、下田坡道114座、回车台6座、错车道18座。(5)田间道路:建设二级田间道10条,总长4844m。(6)其他工程:交通标志牌14块,道口标柱14根、项目标志牌1块。
8、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监理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无税收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结果并将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总监(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续期注册若证书不体现的需提供网上公示证明)。(提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0、企业具备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登记。(提供近1个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招采部购买。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递交。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898-23601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招采部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方式:0898-2388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方式:17789806980
项目概况 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土地整治项目(一片区一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组织竞争性磋商,有意向报名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招采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TH-23CG-027;
2、项目名称: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土地整治项目(一片区一期)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金额:¥669896.96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投资;
6、采购范围及需求: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7、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72.8278公顷,按照水平梯田的标准进行地块平整58.4901公顷,(1)水源工程:建设泵站1座、配套水泵2台、输电线800m、变压器1台。(2)灌溉工程:建设干管1条,总长429m、支管2条,总长1843m、毛管16条,总长5857m。(3)排水工程:建设斗沟1条,总长1100m,农沟13条,总长5072m。(4)配套建筑物:管道放水口145座、管道检修井34座、路涵10座、排水口114座、尾水池4座、T字路口13座、十字路口2座、下田坡道114座、回车台6座、错车道18座。(5)田间道路:建设二级田间道10条,总长4844m。(6)其他工程:交通标志牌14块,道口标柱14根、项目标志牌1块。
8、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监理服务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经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无税收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结果并将网页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资质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总监(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续期注册若证书不体现的需提供网上公示证明)。(提供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函原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0、企业具备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备案登记。(提供近1个月的《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网上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法
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招采部购买。
3、购买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递交。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50.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儋州市排浦镇人民政府大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898-236011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海南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89号6楼招采部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方式:0898-2388520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方式:1778980698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