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nhzffw20230805c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392231117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HZFFW20230805C
项目名称: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项目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85万元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服务内容:
(一)按季开展航空运输业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按月报送各大机场(白云机场、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成都双流机场、香港机场)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客运、货运、航班、通航点等情况。
按月开展航空运输业发展分析工作。结合民航业新形势新变化,研判宏观经济和航空运输市场发展形势,对比香港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深圳机场等国内各大机场发展动态,分析广州机场建设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监测广州机场在全球、全国的排名定位,预测未来发展走势,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季度分析报告。
(二)开展航空运输业政策实施相关数据监测及政策绩效评估工作。对照政策要求开展民航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协助核实企业申报的民航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关情况作为补贴审核的佐证材料。配合动态跟踪政策绩效评估落实情况,提供政策建议和具体测算等政策绩效评估材料作为下一步政策修订的参考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件的方式
方式:1.所需资料: (1)《购买文件登记表》Word可编辑版本(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2)《购买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建议公对公转账,个人转账请备注供应商名称,账户: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4319030502327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备注的项目名称可简写)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wangyi1111112021@163.com),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购买文件登记表》上所填的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2、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邮寄(建议顺丰)形式提交响应文件(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南华招标业务部,收件人:王工,联系方式:13922311176),快递寄出后请及时把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angyi1111112021@163.com)。快递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中心大楼7层
联系方式:020-36062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20-32330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0-32330282
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NHZFFW20230805C
项目名称: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次项目拟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2023年航空运输业统计分析监测服务。
2.项目预算:人民币85万元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4.服务内容:
(一)按季开展航空运输业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按月报送各大机场(白云机场、北京首都机场、北京大兴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上海虹桥机场、深圳宝安机场、成都双流机场、香港机场)生产经营情况,包括客运、货运、航班、通航点等情况。
按月开展航空运输业发展分析工作。结合民航业新形势新变化,研判宏观经济和航空运输市场发展形势,对比香港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深圳机场等国内各大机场发展动态,分析广州机场建设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监测广州机场在全球、全国的排名定位,预测未来发展走势,提出下一步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季度分析报告。
(二)开展航空运输业政策实施相关数据监测及政策绩效评估工作。对照政策要求开展民航相关数据采集工作,协助核实企业申报的民航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关情况作为补贴审核的佐证材料。配合动态跟踪政策绩效评估落实情况,提供政策建议和具体测算等政策绩效评估材料作为下一步政策修订的参考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供应商 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以上时间的起始计算点均为本项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0日 至 2023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邮件的方式
方式:1.所需资料: (1)《购买文件登记表》Word可编辑版本(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联系代理机构领取) (2)《购买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建议公对公转账,个人转账请备注供应商名称,账户: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40014319030502327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万松园支行,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书费,备注的项目名称可简写) 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wangyi1111112021@163.com),采购文件电子版将发送至《购买文件登记表》上所填的邮箱。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邮件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购买文件登记表》中所填邮箱地址。
2、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邮寄(建议顺丰)形式提交响应文件(收件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南华招标业务部,收件人:王工,联系方式:13922311176),快递寄出后请及时把快递单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angyi1111112021@163.com)。快递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上述地址,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中心大楼7层
联系方式:020-36062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20-323302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0-3233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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