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等九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等九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等九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8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集本线环城路一号桥等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1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绕盖线城门沟二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本溪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9座危桥均位于本溪市本溪县辖区境内。受结构形式及交通荷载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桥梁病害较多,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拆除重建。
第一标段:
集本线铺石河二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9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21+682,桥梁宽为净12.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12米;
集本线同江峪三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4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94+679,桥梁宽为净20.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一级路标准,路面宽20.5米;
绕盖线城门沟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4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1521+285,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8.5米;
绕盖线城门沟二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20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1522+015,桥梁宽为净9.0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8.5-9米;
抚丹线马平沟桥,重建后桥梁全长7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88+551,桥梁宽为净17米+11米绿化带+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98米,路面宽17米;
第二标段:
柞本线洪西沟大桥,重建后桥梁全长126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29+766,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一级路标准,全长90米,路面宽7-9米;
草鞍线丁家堡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29.6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38+930.5,桥梁宽为净7.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53.2米,路面宽7米;
草鞍线铁匠沟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40+437,桥梁宽为净7.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53.2米,路面宽7米;
沈阳环线二道河桥,重建后桥梁全长68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77+990,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82.2米,路面宽9米;
2.3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83日历天(其中危桥主体工程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附属工程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危桥专项养护等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每标段;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048.1万元;第二标段:107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4月11日,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nGK4Yhb3_6hofHMSDLtjA 提取码:1111)免费获取本次招标相关文件,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澄清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等)均发布在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同上)中,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动态并下载相关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报名: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403485993@qq.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的一种,具体采用的评标办法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30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5941446530
代理邮箱:403485993@qq.com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等九座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3】1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柞本线洪西沟大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8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集本线环城路一号桥等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3】1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绕盖线城门沟二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建养【2022】3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本溪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9座危桥均位于本溪市本溪县辖区境内。受结构形式及交通荷载等多种因素影响,目前桥梁病害较多,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拆除重建。
第一标段:
集本线铺石河二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9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21+682,桥梁宽为净12.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12米;
集本线同江峪三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4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94+679,桥梁宽为净20.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一级路标准,路面宽20.5米;
绕盖线城门沟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4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1521+285,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8.5米;
绕盖线城门沟二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20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1522+015,桥梁宽为净9.0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二级路标准,路面宽8.5-9米;
抚丹线马平沟桥,重建后桥梁全长7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88+551,桥梁宽为净17米+11米绿化带+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98米,路面宽17米;
第二标段:
柞本线洪西沟大桥,重建后桥梁全长126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229+766,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一级路标准,全长90米,路面宽7-9米;
草鞍线丁家堡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29.6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38+930.5,桥梁宽为净7.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53.2米,路面宽7米;
草鞍线铁匠沟一号桥,重建后桥梁全长30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40+437,桥梁宽为净7.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53.2米,路面宽7米;
沈阳环线二道河桥,重建后桥梁全长68米,桥位中心桩号为K77+990,桥梁宽为净9米+2*0.5米混凝土护栏,引线全长82.2米,路面宽9米;
2.3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共计183日历天(其中危桥主体工程2023年9月30日前完工,附属工程2023年10月31日前完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危桥专项养护等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每标段;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1048.1万元;第二标段:1072.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第一标段包括:集本线铺石河二号桥,同江峪三号桥,饶盖线城门沟一号桥 ,城门沟二号桥,抚丹线马平沟桥拆除重建工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和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沿线设施等的大修养护工程;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包括:草鞍线丁家堡一号桥 ,铁匠沟一号桥 ,沈环线二道河桥,柞本线洪西沟大桥拆除重建工程: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大桥大修、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沿线设施等的大修养护工程;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 要求 | 投标人在2021年(或2022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
企业 业绩 |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公路桥梁工程项目,合同额不少于400万元,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或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其中含合同额不低于400万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桥梁工程),且工程验收质量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
企业 信誉 | 未在2021年度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道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具有道桥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主动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
3.7中标人需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4月11日,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nGK4Yhb3_6hofHMSDLtjA 提取码:1111)免费获取本次招标相关文件,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固化清单、澄清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等)均发布在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同上)中,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动态并下载相关文件,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报名: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403485993@qq.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中的一种,具体采用的评标办法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30
招标代理: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号门市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5941446530
代理邮箱:403485993@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