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川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青财采〔2024〕95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川中正科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你公司邮寄的关于“2024省级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先进镇奖补项目(木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8222024000088)的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相关法律后果。截至目前,本机关仍未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青川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你公司邮寄的关于“2024省级财政资金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先进镇奖补项目(木鱼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8222024000088)的投诉书。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4日向你公司邮寄《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明确告知你公司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相关法律后果。截至目前,本机关仍未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青川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