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红III-9a地块场内清表和临时围墙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江北智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江北智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
2.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2516元
2.3招标范围:永红III-9a地块场内清表和临时围墙等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1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30日9:00 至2024年10月9日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
6.2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市江北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nbjbkt.com/index/index/index.html)上发布。
8.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江北智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保黎北路55号
电 话:0574-89289654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余晨晨、郑梦燕、许常汇
联系电话:0574-87375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