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4-11 09:35:00 来源: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开发改函[2020]3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开发改函[2020]3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盘龙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填埋场一期水平分层覆盖阻隔;(2)垂向注浆帷幕;(3)抽水井、监测井建设及潜水泵等设备采购安装;(4)本次招标范围内所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3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560 万元,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2.4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 2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计、施工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省外设计企业需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且按联合体协议规定承担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 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4月 12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5月8 日09 时 30 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 市(州))(网址: http://www.gyggzyjy.cn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8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行政监督部门: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鹏程
联系电话:1398123776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元市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武汉路142号
邮 编: 628000
联 系 人: 伍先生
电 话: 1779037580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现代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11号B2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028-85374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 年 4 月 10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