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江航道枝江航标维护基地和宜都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水工及总图工程(项目名称)1(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828.7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28.75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帅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捷023-6755950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长江航道枝江航标维护基地和宜都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水工及总图工程(项目名称) 1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道枝江航标维护基地和宜都航道处码头建设工程水工及总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交水函[2022]50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江宜昌航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江宜昌航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枝江航标维护基地位于湖北省枝江市七星台镇境内,长江中游大埠街水道左岸侧,中游航道里程约为 515.5km 处。

建设规模:直立式码头1座,使用港口岸线86米,生产及辅助建筑物2733米(其中包括仓库674平方米、候工楼768平方米、维修车间1118平方米、变电所142平方米、门卫室31平方米),堆场610平方米,相应建设装卸与车间工艺设备以及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航道工作船码头一座,泊位2个,码头主要由码头平台、引桥组成,码头平台尺度为71×20m,引桥长156.76m、宽7m。陆域征地6671.6m2,堆场及道路工程,构筑物工程,配套建设供电、照明、安全、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及环保等设施(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

合同估算价:3828.75万元。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 [2]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whzbtb.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1121180020221212900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从客户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另需交纳图纸押金的,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

同时,投标人未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cjhy.com.cn:8066/chwebsite/credit/index)登记单位信息的,应当按《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建设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长航规〔2013130号)有关规定,在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位信用信息登记,并提供在本网站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登记,具体操作可参考长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首页操作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与投标担保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12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分,地点: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whzbtb.com)、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务网(网址:https://cjhy.mot.gov.cn)、长江航道局网站(网址:www.cjhdj.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水运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宜昌航道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61

邮编:443000

联系人:付帅

电话:0717-6964897

招标代理: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17-1

邮编:401121

联系人:钱捷

电话:023-6755950718983450962

                         20221121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及经营状况正常。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完成过内河水工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内河水运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港口与航道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最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3]

专业工程师

2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水运工程测量工作。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过水运工程质检工作。

专职安全员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4]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

/

/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如有)

其他要求(如有)

/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应明确具体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计算在内。

[2] 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的发布单位、信用类型、信用等级、信用年度等。

[3] 如招标人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6,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则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七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4] 如招标人将“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作为资格审查条件,则将相关要求填入附录7,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如招标人拟在合同谈判期间与中标人确定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则将“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填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节附件八“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且不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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