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培训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和内燃式观光车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培训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和内燃式观光车采购招标公告
我司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培训需要,需采购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和内燃式观光车各一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培训用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和内燃式观光车采购招标公告。
2.项目控制价
总价:135000元(含税),其中内燃重式平衡叉车单台价格不超过60000元,内燃观光车单台价格不超过75000元,报价中总价及单价超以上价格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
物品名称
数量
参数要求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1辆
1.结构形式:内燃平衡重式;
2.传动方式:带离合器的机械传动;
3.额定载荷:2000kg;
4.起升高度:≥3000mm;
5.车辆外形尺寸(不含货叉):总长≤2600 mm,总宽≤1250mm;
6.标准货叉长度:1070mm;
7.最大爬坡度:≥15%;
8.发动机额定功率≥30kw;
9.最小转弯半径:≤2450mm。
内燃式观光车
1辆
1.座位及动力源:14座内燃式;
2.传动形式:带离合器的机械传动;
3.设定最高车速(km/h):≤30;
4.制动距离(满载20km/h):≤6m;
5.最大爬坡度(满载):≥15%;
6.外形尺寸(mm):宽≤1550,长≤5200;
7.轴距(mm):≥2650;
8.最小外侧转弯半径(mm):≤6500;
9.1150≤前轮距(mm)≤1400,1150≤后轮距(mm)≤1400;
10.发动机参数:电喷汽油机,排量≥1.25L,功率≥60KW,达到国VI及以上排放标准;
11.变速箱形式:手动机械式,五前一倒挡;
12.制动型式:前碟后鼓液压双回路;
13.悬架:前后均为独立悬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一式二份,注明正本与副本。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报价表(加盖公章):
(1)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中载明各种物资(材料或设备)所采用的品牌、产地。
(2)总报价为产品到使用现场的到货价,包含设备的包装费、保险费、各种税费、运杂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合同价格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发生价格调整;
(3)投标人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写明各类设备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所有设备的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
在满足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的情况下,按最低报价中标。
五、服务要求
1.交货地点: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连江实训基地(连江县国优北路118号),要求卸货至指定位置;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交货;
3.质保期:整车质保一年,含免费首保,在福州(含五区八县)有售后服务点,售后响应时间不大于24小时;
4.付款方式:经招标方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90%,剩于10%待质保期满,经确认无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后付清。
5.中标方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即为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1)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的;
(2)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与投标文件的货物描述不符,且未及时纠正的;
(3)未能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 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 12:00(北京时间);
(2)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创业路5号久策大厦B座10楼,邮编:350108);
(3)联系人:许先生(18850702951),吴女士(18695737557);   
(4)监督电话:郭先生(0591-87278512),邮箱fjla_zjb@126.com。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福建省劳安设备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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