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5.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eszb-2022-020
预算金额131.44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女士0718-8966396
中标公司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25.98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传开
公告正文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重新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CESZB-2022-0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ZFFSCG-2022-291-00010
三、项目名称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航空路37号(银河大厦)1017.1018.1019号
中标(成交)金额:125.988(万元)
工程类 |
名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传开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12110595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超,谌先桃,孙先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29
2、评审地点: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国贸SOHO)508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恩施市五峰山路32号
联系方式:1533585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
联系方式:0718-8966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0718-896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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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职中用电增容磋商文件(重新招标).doc职中用电增容磋商文件(重新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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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e2bae96d2a3d42faafd5f737a54068cd.html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恩施市中等职业技
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恩施杰锐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8人,营业收入为4848.72万元,资产总额为2963.62万
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恩施杰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321
商磋性争竞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
项目编号:YCESZB-2022-020采购人: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人: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件文
项编
编
Y
日
项名称:上
A
T1
白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磋商步骤及方法18第三章项目内容、质量目标及服务要求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五、项目管理机构34四、技术文件33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0一、报价函29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6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38(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7七、资格审查资料37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36(二)主要人员简历表35(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34
附件:最终报价文件格式48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44七、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须提交的其他资料。43(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42(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41(三)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40
3、项目名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2、采购计划备案号:ZFFSCG-2022-291-000101、项目编号:YCESZB-2022-020一、项目基本情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7、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6、最高限价:131.44(万元)5、预算金额:131.44(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查询的结果为准)。(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1)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安全事故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施工、试验所需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等条件;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现场领取或者扫描件传至邮箱:2284597141@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3、方式: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
六、公告期限2、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1、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3、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名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18-8966396地址: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名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335850066地址:恩施市五峰山路32号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718-8966396项目联系人: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 购 人 | 名 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 址:恩施市五峰山路32号联系方式:1533585006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0718-8966396 |
3 | 项目名称、编号 | 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项目编号:YCESZB-2022-020 |
4 | 项目地点 | 恩施职中 |
5 | 采购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工程内容 |
6 | 项目预算 | 人民币:131.44(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无效。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8 | 出资比例 | 100% |
合同履行期限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1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公告及第四章资格审查表 |
类似项目 | 近三年以来(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3 | 分包 | 不允许 |
14 | 偏离 | 不允许 |
1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16 | 磋商有效期 | 60日历日 |
17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 |
18 | 磋商保证金 | ☑不提交□提交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收取 |
2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火车站万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508室) |
21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22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 3 人 ;磋商小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
2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数量:3名。 |
24 | 中标人公示媒介 | 同磋商公告公示媒介 |
25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到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
26 | 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代表身份要求 |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出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
27 | 采购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现场踏勘 |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负责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
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类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磋商文件前后如有矛盾,应以公告、文件解释后序为准。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磋商成交人”。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1“采购人”是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4.2本项目采购人不集中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果供应商要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并据此作出关于磋商和报价的决定,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在踏勘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详见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款。3.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磋商步骤及方法;(3)项目内容、质量目标及服务要求;(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4.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4.磋商文件的构成
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7)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的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5.5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作其同意,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5.4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5.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报价函;响应文件由报价、技术、商务文件构成(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7)资格审查资料;(6)综合能力;(5)建设方案;(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6供应商可对响应文件逐页连续标注页码,建立目录索引。建议采用“热融方式”(即书本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成册,并在响应文件的书脊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8.5响应文件提倡采用纸外形尺寸为A4纸规格(图纸除外)。8.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8.2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1响应文件可按磋商文件推荐的格式进行编制。
9.4供应商作出最终报价后不得改动,最终报价即为成交价格,最终报价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价格,含一切税费、安装、售后服务及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9.3各潜在供应商最终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现场填报,最终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价,也不能超过上一轮的报价,否则无效。9.2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其报价无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否则其报价无效;响应文件中有价格调整要求的报价无效。禁止恶性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投标。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均默认为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未填写货币单位的视同以人民币报价。9.磋商报价
11.联合体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方案,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0.备选方案9.7磋商结束后,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9.5唱价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首轮报价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修正报价的,其报价无效。
13.1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日。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工期(服务期、供货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13.磋商的有效期12.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原件资料外,其他的资格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中为正本复印件。12.1供应商需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见第四章磋商步骤及方法资格性审查标准。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4.4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名处,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名的原件,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替代,否则将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4.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的旁边签字方可有效。14.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正本内容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鲜章的除外),响应文件副本为正本复印件,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14.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副本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供应商鲜章,副本以骑缝章的形式加盖供应商鲜章。14.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6.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有后果和责任;16.2供应商现场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16.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进行现场踏勘;16.现场踏勘不召开,供应商若有疑问,须在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5.投标预备会
17.2价格文件:供应商应将《报价函》除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装订以外,还应单独封装一份,密封提交,封装后其封面必须注明“价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鲜章。1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供应商应将正本和所有副本合封在一个包封中密封递交,包封上应标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指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鲜章。17.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其作为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16.4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介绍的项目区域和周边相关环境情况,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竟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地点。1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5未按以上要求密封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响应文件要求以外的任何文件或物品。17.4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此项资料除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另附一份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不用密封),以便核实身份。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视同无效。17.3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无须单独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只需装入响应文件正本中。
五、授予合同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9.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9.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
七、询问和质疑22.2验收标准:竟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施工(供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标准。22.1项目实施完毕,采购人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履约进行验收。六、项目验收21.1采购人与成交的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1.签订合同
23.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鲜章。23.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23.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23.1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3.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3.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9)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九、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5.本文件所有条款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八、适用法律23.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3.9采购人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编号:YCESZB-2022-0201、项目名称:恩施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用电增容工程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第三章项目内容、质量目标及服务要求26.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恩施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磋商过程及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三、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财政拨款情况支付。二、工程量清单(另附)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5、采购需求: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4、采购预算:131.44(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2.文件初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是否参加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和评审专家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1.磋商小组的组成一、竞争性磋商程序第四章磋商步骤及方法
3.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已响应的修正、补充内容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确认修正、补充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磋商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资格性审查标准”条款的,或所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足以证明其符合磋商文件中“资格性审查标准”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响应文件初审。5.磋商小组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成交候选人确认
(一)评分标准磋商小组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分100分,扣分只扣单项分,单项分扣完为止。5.2评分标准评标办法前附表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时,出现不符合磋商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标准”条款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资 质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见附件)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 |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建造师证书可为网络打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技术负责人资格 | 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主要管理人员 | 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具有安全考核C类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通过网络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安全考核证也视为有效证件);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未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 |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信用信息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日期查询的结果为准)。 |
2.1.1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是否按要求编制报价或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范围;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资格审查是否相符;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权利义务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第三章项目内容、质量目标及服务要求;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中是否附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交了足以证明其资质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 |
备注 | 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资料,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3.专家按“评分细则”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比较评价进行评审。2.评分时,采用四舍五入法,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60分)(2)商务部分:企业综合状况(满分30分)(1)投标报价:磋商报价(满分10分)1.本次磋商活动的评项目及分值设置如下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 值 构 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 分;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企业能力:30 分 | |||
2.2.2 | 价格评审( 10 分) | 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 最低的竞标人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比重为满分。其他竞标人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主要施工方法 | ①主要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合理 性、科学性,密切结合工程实际,最高得 4 分。②叙述完整并切实可行,最高得 4 分。 ③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分析的准确性, 最高得4分。 | 12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 ①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的合理科学,密切结合工程实际,最高得 4 分。 ②施工场地布置的合理可行,最高得 4 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机械、材料、劳动力等计划安排的合理,最高得 4 分。 | 12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①工期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健全,最高得 3 分。 ②各项保证措施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最高得 3 分。 | 6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健全,最高得 3 分。 ②各项保证措施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最高得 3 分。 | 6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进度合理、高效,最高得 6 分。 | 6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完整,最高得 6 分。 | 6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最高得 3 分。 ②各项保证措施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最高得 3 分。 | 6分 | |
2.2.3 | 施工组织设计(60分)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①项目风险预测科学准确,防范措施具有针对性,最高得 3 分性; ②事故应急预案详细具体,并具有针对性,最高得 3 分。 | 6分 | |
2.2.4 | 企业能力(30 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 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 2分,每增加 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其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业绩无效。) | 6分 | |
2.2.4 | 企业能力(30 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 1 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 2 分,每增加 1 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6 分。(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其中至少有一项证明材料能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否则业绩无效。) | 6分 | |
2.2.4 | 企业能力(30 分) | 企业业绩 | 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承接过 1 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得 3 分,每增加一个得 3 分, 最高得 12 分;(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否则业绩无效。) | 12分 | |
2.2.4 | 企业能力(30 分) | 工程质量、文明施 工、安全生产承诺 | 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承诺,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承诺,得 3 分,没有承诺或承诺不全不得分。 | 3分 | |
2.2.4 | 企业能力(30 分) | 内部管理制度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 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打分,每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 3分 | |
2.2.5 | 计分办法 |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磋商响应文件评 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竞标人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价格评审得分+技术评审得分+商务评审得分 | |||
2.2.6 | 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的方法:如供应商最后得分相同时,以报价较低的供应商排名优先。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得分较高者优先。 |
3)对评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计分办法
5.5.2本项目落实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5.5.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5.5补充说明磋商小组将依据对各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根据相关规定,按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报告。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5.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4)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审专家所评定分数平均值。
正本/副本(最终以采购人拟定的文本执行)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1.该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本格式仅供参考,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注解与文件要求有相冲突或未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供应商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拟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评分索引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 评审因素 | 响应文件页码范围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以最终报价为准),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内容、质量及服务要求:。(采购人名称):一、报价函(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目录应标明每章每款页码)响应文件目录此表由供应商根据第四章评分标准填写。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日历日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2.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项目包号:包)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参加磋商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注:
代理人(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单位名称:(盖章)代理期限:。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附下列图表,格式自拟。1.供应商编制技术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降低环境污染、森林防火措施等。四、技术文件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参加磋商时,供应商法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五、项目管理机构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物资计划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文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全本),并加盖单位章。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采购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2.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三者提供其二即可。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三)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日期: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如上述声明内容不实,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关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采购人名称):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七、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 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 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 20000 | ≥500 | ≥ 50 | <50 | ||||||||
2 | 工业 | ≥ 40000 | ≥ 1000 | ≥ 2000 | ≥ 300 | ≥ 300 | ≥20 |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 80000 | ≥ 80000 | ≥ 5000 | ≥ 5000 | ≥ 300 | ≥ 300 | < 300 | < 300 | ||||
4 | 批发业 | ≥ 40000 | ≥200 | ≥ 5000 | ≥ 20 | ≥ 1000 | ≥10 |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 20000 | ≥300 | ≥500 | ≥ 50 | ≥ 100 | ≥10 |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 30000 | ≥ 1000 | ≥ 3000 | ≥ 300 | ≥ 200 | ≥20 |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 30000 | ≥200 | ≥ 1000 | ≥ 1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 30000 | ≥ 1000 | ≥ 2000 | ≥ 300 | ≥ 100 | ≥20 |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 10000 | ≥300 | ≥ 2000 |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 100000 | ≥ 2000 | ≥ 1000 | ≥ 100 | ≥ 100 | ≥10 |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10000 | ≥300 | ≥ 1000 | ≥ 100 |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 200000 | 或,≥ 10000 | ≥ 1000 | 且,≥ 5000 | ≥ 100 | 且,≥ 2000 | < 100 | 或,< 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 5000 | ≥ 1000 | ≥ 1000 | ≥ 300 | ≥ 500 | ≥ 100 | < 500 |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 120000 | ≥ 100 | 且,≥ 8000 | ≥10 | 且,≥ 100 | <10 | 或,< 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 100 | ≥10 | <10 |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竞标人名称:(盖章)最终报价文件附件:最终报价文件格式
2.我方拟派的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内容、质量及服务要求:。(采购人名称):1、最终报价响应函注:本附件及以后的内容,不得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用于最终报价的最终报价函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提前打印并装订好带至最终报价开标现场,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最终报价开始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年月日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3.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日历日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注:最终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提供一式两份。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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