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ls-2024-053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女士159416025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8
公告正文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 (招标编号:LNLS-2024-05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 280000.00元,招标人为锦州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服务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6日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售价:500 元/套,售出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 带以下材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代码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 32-7 号)。如供应商无法到现场进行领取的,请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材料的电子版按序 号顺序以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2191220272@qq.com, 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 项目联系人(15941602579)予以确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 32-7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 32-7号)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互联网舆情监测中心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32841600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 32-7号 联系人: 季女士 电 话: 0416-348688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广(签名) 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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