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信息港4号地智能加药装置、高效扫频装置及高效集污器采购项目
1.2项目内容:智能加药装置应包括智能控制器、在线药剂示踪传感器、GPRS无线远程监控部件、在线碳钢腐蚀率传感器、在线铜腐蚀率传感器、在线pH 传感器、在线电导率传感器、液位控制器、加药桶、自动计量泵、排污电动阀及系统调试阶段和试运行阶段正常使用的药剂等。
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范。
1.3 到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内
1.4采购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2.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财务要求:
(1)应答人须提供近2年(2018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证明近两年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正值。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部分不能提供审计报表的企业不适用,可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3)应答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应答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业绩要求:
近 3 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内,水处理设备(如智能加药装置、高效扫频装置、高效集污器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
提供以上销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及订单)和相应发票复印件,时间及金额均以发票为准,不在上述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发票不纳入统计范围。合同原件被查。销售额仅统计比选产品的金额,未区分以上相关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其他要求:
(1)近3年内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应答人责任引起的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按照《中国移动北京公司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2)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比选包应答或未划分比选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本项目智能加药装置、高效扫频装置、高效集污器产品应答人均必须为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为应答人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一产品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魏少华 高杨 黄志勇 孙慧 金月含
电 话:010-61954017
邮 箱:weishaohua@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0200 0496 1920 0362 296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人反馈:
招标人电话:010-61954017(受理异议)
招标人邮箱:weishaohua@cntcitc.com.cn(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13911396699转87016(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
投诉邮箱:yewutousu@bj.chinamobile.com(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