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7号房产一楼、二楼(原步行街报喜鸟商铺)整体招租(5年)
金额
41.29万元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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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1zl00124c1
预算金额41.2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金女士138079399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1-09-30]
项目编号: | JX2021ZL00124C1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7号房产一楼、二楼(原步行街报喜鸟商铺)整体招租(5年)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7号房产一楼、二楼(原步行街报喜鸟商铺)整体招租(5年)(出租底价:41.29056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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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09-3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10-20 | ||
项目简介: |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7号房产一楼、二楼(原步行街报喜鸟商铺)整体招租,租期五年,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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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赣洪利房评字第【2021】0508-1号《评估报告》。 2.标的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资产招租,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一次支付3个月的租金,并按租期首年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支付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每年递增5%,于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和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结束后10日内负责无息返还。 4.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租约期满一个星期内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承租,承租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否则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内约定相应责任,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及原有配套设施,也不得破坏标的的装修。 5.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如有相关违约,招租方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物。 6.标的物的现有装修存在损毁的风险,报名参与竞拍即代表完全接受此风险,在标的成交后,不得以装修损坏为由要求任何补偿或否认成交事实。 7.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8.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标的进行转租,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转租信息,否则招租方将有权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竞买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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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2)产权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招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cqjy.jxcq.org:8088/)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江西省信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07939997金女士 15907933333杨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1年10月22日9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833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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