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4日10时至2022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739/01,户名: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华商·新外滩项目户室号为231004号的房产。权利人:邵阳市华商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总权证号:湘(2017)邵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091号。产权建筑面积:100.50㎡,登记日期:2017年9月27日。房屋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规划用途:住宅。总层数31层,待处置房产位于第31层。查封情况:被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其他详情请查看《标的物情况调查表》。起拍价:43.40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3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如需看样请与司法网拍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特别提醒:
该房产只办理了总不动产权证,未办理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证。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不设保留价,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一人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六、对本标的物权属等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八、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被执行人缴纳培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标的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应缴税(费)金额,其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从成交价款优先扣除其应承担的税(费)并缴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以物抵债由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申请执行人垫付,接受以物抵债债权人视同买受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承担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因交易而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1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2年7月15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款,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双清支行,银行账号:623261598000004652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明确表示悔拍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费用。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网络拍卖辅助机构):湖南鑫利丰拍卖有限公司:14786693681(周总)监督电话:0739-5269026(接受监督、投诉,负责签订成交确认书)。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宝庆东路1129号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