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2 16: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黑山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26-00068
项目名称:黑山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8816.00元
最高限价(元):908816.00元
服务需求:
(一)工作范围
黑山县全域。
(二)工作目标
在2021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举证,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2年度国土利用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为落实全县耕地保护任务,在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分析统计耕地流入流出面积,同时对非耕农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排查,分类统计出耕地流出面积,为满足耕地“总量平衡”和“进出平衡”需求提供数据参考。
(三)工作任务
以国家下发的2021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国家下发监测图斑、跟踪图斑以及自主提取2022年度变化图斑,利用互联网+(国土调查云)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拍照,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黑山县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四)主要工作内容
1.内业调查
将2022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上传至互联网+(国土调查云)平台中,开展外业核查。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通过举证、拍照的方式上传至省级审核。
3.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建库工作。
(五)工作成果
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
包括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UPD(县级)、2022年度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2022年度举证信息表、2022年度举证DB数据包、相关文字报告等。
2.耕地流入流出调查工作主要成果
包括矢量数据、举证信息及耕地流入流出统计表。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统一时间安排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能力;
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山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16-5525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0416-3804050
邮箱地址:lnhszt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仇女士
电 话:15941628284
辽宁省禾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