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4101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瑞兵17709917519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浩0991-680908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典型动力灾害防治研究课题规划与实验室建设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0139,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疆公司作为集团在疆龙头煤炭企业,积极承担落实自治区政策和集团规划的使命,致力于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以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己任。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关键。通过打造研发平台、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解决人才短缺和缺乏产业研发平台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为新疆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为提高矿山灾害研究与防治水平,开展典型动力灾害(冲击地压、瓦斯、顶板控制、巷道支护、边坡治理等)防治课题规划与实验室建设项目,重点围绕煤矿典型动力灾害综合防治课题规划展开展研究,建设新疆地区矿井灾害特色实验室,推动煤炭产业自主创新与安全发展,为新疆八大产业集群带来长足动力。
为切实解决新疆地区矿井典型动力灾害的防治难题,提高矿山灾害研究与防治水平,有必要开展国能新疆公司典型动力灾害防治课题规划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研究。以国能新疆七个矿井(4个露天、3个井工)为应用目标,梳理各矿井典型动力灾害的主控因素,制定矿山典型动力灾害治理的主要研究方向及研究课题规划。建设新疆地区矿井灾害治理特色实验室,开展新疆矿山典型动力灾害治理领域创新研究,实验室建设紧紧围绕煤矿典型动力灾害综合防治课题规划、设备培训、实验室设备建设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以开展煤矿各类典型动力灾害及主控因素的实验室基础研究及现场监测研究为基础,重点建设煤岩试样动静态加载、应变、应力及破裂信号监测、围岩稳定性测试等设备,为聚集和培养煤矿典型动力灾害治理方面的优秀科技人才、矿山事故调查与分析等技术服务提供科研平台。该项目的实施成果有望解决新疆能源公司及新疆地区煤矿面临的典型动力灾害治理难题,成为新疆地区典型动力灾害防治平台的范式,为新疆煤矿安全高效开采提供科学指导,为推动新疆八大产业集群中的煤炭产业自主创新与安全发展提供长足动力。
服务地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主要研究内容:
    (1)新疆公司矿山典型动力灾害综合防治课题规划
    (2)煤矿典型动力灾害防治基础实验研究
    (3)煤矿冲击地压实验培训
    (4)实验室建设技术服务
    预期目标和成果
    通过本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预期将达到以下目标:
    (1)研究公司各矿井面临的各类动力灾害及其主控因素,确定矿山动力灾害治理的主要研究方向,制定矿山动力灾害综合防治研究课题规划。
    (2)进行煤矿典型动力灾害各类基础科学实验,测定7个矿井的岩石力学基本参数,包含但不限于:①实时获取岩体在负载条件下的变形信息,评估岩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②测量岩石在受压过程中应力与应变的关系,并生成完整的应力-应变曲线;③开展三轴试验,在控制的环境下对样品施加不同方向的压力和应力,模拟岩样在实际工程中的受力状态;④监测和分析岩样在加载或变形过程中内部的裂纹扩展、位错运动释放声波;⑤研究岩样在受到冲击或动态加载时的行为,包括其强度、韧性和变形特性;⑥开展井工煤矿地质结构、地下水监测探查,评估3个井工煤矿环境影响;⑦开展7个矿井典型地质区域的围岩稳定性探测,分析典型区域的地应力分布;⑧选取不少于4个矿井典型地质问题,结合岩石力学基本参数,开展数值模拟分析;⑨以上相关实验设备最终归甲方所有。
    (3)完成实验室初期建设、实验室各类装备安全操作与使用流程、应急处置、日常维护相关内容培训,完成各类设备样品检测检验报告不少于15项。
    (4)协助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各类规章制度、规范不少于5项,形成实验室设备的操作、使用、应急处置、日常维护与管理制度等体系建设。
    (5)申请发明专利2项,发表中文北大核心论文2篇。
    (6)协助公司申报省部级研发平台。
    2.4 项目总工期:自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含冲击地压或煤和瓦斯突出或巷道围岩控制)的煤矿动力灾害防治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含冲击地压或煤和瓦斯突出或巷道围岩控制)的煤矿动力灾害防治研究或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设施及装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0-12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0-17 1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能e招驱动安装包”及“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能e招首页→帮助中心→“国能e招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能e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01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能e招(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闫瑞兵
    电    话:17709917519
    电子邮箱:54357565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公司A座十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倪浩
    电    话:0991-6809085
    电子邮箱:12895846@ceic.com
 
    国能e招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能e招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能e招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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