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cg-202007170128
预算金额45.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服务及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2020071701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大国传奇(湖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服务及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2020071701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服务及建设项目 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1 450500
 合计金额小写: 4505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零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8-13 —— 2020-12-1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成立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专业服务团队,常态走访,并通过座谈会,企业自主报送,互联网沟通等方式,汇总数据,整理分析,不断充实信息库。

2、乙方建立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以园区企业为核心,及时采集、补充、完善产业链企业供需信息,对企业信息梳理、整理、分析,形成产业资源信息库。展现长沙高新区企业供需平台品牌形象。后台搭建、数据维护等,方便客户简单高效管理后台。

3、乙方为网站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网站版面优化服务、网站定期数据报告推送。跟进、协调解决系统需求、配套撮合情况,并更新系统信息,在平台上展示交易额及成果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51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支付30%的合同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项目平台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支付40%的合同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51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结算评审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支付30%的尾款。

4.2 收款账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大国传奇(湖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59116673382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数据库及时更新。乙方为甲方搭建通畅的供需对接平台,开展常态化走访,以园区企业为核心,及时采集、补充、完善产业链企业供需信息,对企业信息梳理、整理、分析,形成产业资源信息库。

2、云平台系统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支持并发展用户大于1000人,系统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4000小时,系统恢复时间小于4小时,电子目录数据接收,导入(导出)临时或核心数据库每批次能承载万条以上,记录数据信息不发生错误。

3、确保云平台的开放性和稳定性。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能自由较快查阅发布供需信息,PC端和移动端能自由切换,并保持系统稳定性和流畅度。

4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平台系统应确保物理安全和网络安全。系统应具备先进的信息保密管理机制,提供用户管理、分层级权限管理、统一认证等具体安全功能,采用包括加密等手段在内的多种安全措施,充分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平台系统安全问题要有应急响应预案,并设立备份中心,保持备份中心与全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和保密性。乙方应确保项目所采集信息和生成分析、统计信息的保密性,未经授权,不得公开或对外泄密上述信息及产品。

5、撮合园区企业间采购。乙方要梳理分析园区及长沙现有产业资源,对资源进行标准化处理,方便资源信息供需精准对接、快速匹配,助力复工复产供需精准对接,创建供需服务团队一对一精准对接辅助实现供需配套交易撮合,加快企业间实现本地化采购。

6、确保报告的科学性。乙方要形成系统产业分析体系,对园区产业供给状况及变化趋势、需求状况及变化趋势、产业链细分领域关键零部件、核心器件供需等分析,形成定期报告,促进产业链精准招商,对补链、延链建言献策。

7、乙方要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开展产品、服务、需求的信息采集,维护平台系统,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人工抽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于重点企业逐一上门服务,完成重点企业上门走访或调研。同时,跟进、协调解决系统需求、配套撮合情况,并更新系统信息,在平台上展示交易额及成果。

8、乙方开展产业链企业品牌策划,编制宣传手册,扩大产品宣传推广,开展产业链品牌活动,扩大在当地的影响力。对接外部资源,开展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实现配套本地化,提升品牌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2020年12月10日按以下标准验收:

1、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上线,2000家企业注册,年发布需求量不低于800条,撮合本地交易额不低于5000万元,促进园区经济微循环。

2、组建5人以上的专业团队并持续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相关服务,走访调研企业300家,精准把脉园区产业链发展的现状,提出切实可行建链、补链建议,形成6份高水平的产业分析报告。

3、编制园区产业链宣传册,组织3次重大产业链宣传及推广活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6.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3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但应提前向甲方书面提出。

6.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服务事项并提交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乙方逾期(含因乙方所提交成果未通过验收造成的逾期)提交阶段成果文件或最终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项目总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3.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在调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采用的所有市场调查方式及手段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的要求。乙方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若乙方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未付款项不再支付,乙方同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已经完成的项目甲方视具体情况接收.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付款项有权追回,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高新区麓谷大道6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62号软件中心大楼专业楼、孵化楼5楼
法定代理人: 郭力夫 法定代理人: 郑楷胜
委托代理人: 刘荣利 委托代理人: 雷华平
电话: 0731-88995542 电话: 15576626783
传真: 0731-88995540 传真:

附件列表
  1. 情况说明.docx情况说明.docx
  2. 长沙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服务及建设项目.docx长沙高新区产业链供应链云平台服务及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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