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16
项目名称:2023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0,800.00
最高限价(元):460,8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2023年养老信息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08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服务 服务周期:12个月,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一、工作目标 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升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居家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根据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民办函〔2021〕64号)、《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沈阳市2021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沈阳市大东区实际情况,现开展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推动智能设备在家庭养老中广泛应用,促进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照护服务向居家延伸,夯实全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由承接主体在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大楼内建设平台,提供大屏幕等设备展示智能化场景,组建不少于4人热爱养老事业、能熟练操作平台、优秀的年轻化专业服务队伍,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7×24小时的健康监测及相应的风险提示服务,实时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时及时进行预警提示,并通知服务机构或服务对象监护人进行处理;定期向老年人及家属推送当月健康监测周报、月报,帮助老年人及家属了解老年人健康指标变化情况。 (二)补贴标准。按照《沈阳市2021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补贴政策规定范围之外的费用收取与支付,由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自行协商决定。 三、服务要求 (一)提供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硬件产品使用及操作说明书、软件及硬件设备安装说明书、位置服务平台对接的数据接口程序及接口函数包括参数、合同范围内的硬件设备与软件平台对接的接口程序及接口函数与参数、硬件设备维修培训手册、软件安装手册及基本维护手册等。 (二)提供数据对接的全部技术材料文档以保证甲方在没有乙方协助的情况下可独立完成平合对接工作。 (三)技术维护培训与操作培训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日内开始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递交线上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13号
联系方式:024-24330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7楼3707
联系方式:024-88113888
邮箱地址:lnwc2019@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万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15701000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辉、张威
电 话:024-8811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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