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苍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2422 项目名称:2023年苍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44800 最高限价(元):19448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448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3年苍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2023年12月5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月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月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在线电子投标说明: 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按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②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并安装,客户端版本必须及时升级,否则造成投标和解密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山前路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国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99515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75779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5幢三单元2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58099438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278091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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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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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 南 县 政 府 采 购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2023年苍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 购 人: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 系 人:陈先生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77-68899515监督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
招标编号 | CNDL2022422 |
招标内容 | 2023年苍南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重)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944800 元;供应商任意项目的投标总价超出该采购预算的最高投标限价,该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本项目所属行业及行业划分标准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所属行业及行业划分标准 |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
现场踏勘 | 自行组织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日内 |
评审结果公示 | 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步发布。 |
投标文件递交至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
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 | 同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 |
答疑与澄清 | 答疑与澄清:投标企业/机构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要求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加密文件和备份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拷入 U 盘,数量 1 份,密封包装,于响应截止时间前邮寄或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但不强制要求提交。逾期提交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投标人务必按规定时间自行解密,若因政采云平台系统原因或者 CA 锁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当场拆封并上传电子备份文件,若备份文件未提供或读取失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5000元整,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苍南支行开户名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 开户帐号:33050162722700000296 |
信用记录甄别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采购文件所称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中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中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信用融资政策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
特殊说明 | 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满足上述规定条款的供应商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本招标文件中所列“法定代表人”也是指该机构营业执照上所列的“负责人”等。 |
备注 | 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所有。 |
序号 | 支出项目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基本工资 | 1840 | 12 | 月 | 22080 |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1〕15)。 |
2 | 高温补贴 | 300.00 | 4 | 月 | 1200.00 |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日常加班费 | 132 | 24 | 天 | 3168 | ■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合计24天,日常加班费按日工资的200%计算。 |
4 | 节假日加班费 | 198 | 11 | 天 | 2178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 |
5 | 社会保障及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 1120.51 | 12 | 月 | 13446.12 | ■根据劳动法规定,所有人员必须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及公积金。■参照(苍南县)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I类企业缴纳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
7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20.00元/人/年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 | |||
8 | 安全保障用具、服装及工具保养费 | 500元/人/年 | ■包含:作业服(包括春装一套、夏装两套、秋装一套、冬装一套、雨天工作服一套)、反光背心一件、雨鞋一双、帽二顶。 | |||
合计 | 42992.12元/人/年 | |||||
▲备注:本表所列的报价为最低标准,为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工作质量,投标供应商在填报人员报价时不得低于42492.12元/人/年,否则投标无效。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招标要求 |
1 | ▲服务期限 | (1)服务期限:至2023年12月5日;注: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及考核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经批准,可以参照相关规定按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由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满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续签合同款项参照本项目合同条款支付。本项目禁止转包,若发现中标供应商存在转包现象,一经核实采购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扣除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上报县财政局记录通报其不良信用信息。注:解除合同关系后中标供应商须继续履行相关服务至采购人重新招投标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顺利交接之后方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原中标供应商在此期间恶意阻挠交接的,将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 |
2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30%的合同款项,服务至第五个月支付20%合同款,服务至第九个月支付30%合同款,合同结束后支付20%合同款,考核时如发生处罚扣款,在当次合同款支付时直接扣除。(2022年12月6日至本次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之间费用,按本次招标中标价/365*服务天数由中标单位向原服务单位支付) |
4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报价应包含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人员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保、保险等)以及企业管理费、企业税金、合理利润等)。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力自行投入相关设备、工具及其他人员以提高服务效率,但该部分费用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均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必须根据未来发展的需要,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同时合同期内,遇有政策性最低工资调整或社保缴纳等调整的,供应商必须及时对人员基本工资或社保缴纳等做出相应调整。 |
5 | 质量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规定 |
6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的服务人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全部参加社会保险。供应商未按要求在投标报价中包含给服务人员参加法定社会保险费用的,一经核实采购人可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并处罚相关费用。 |
序号 | 人员种类 | 综合单价(元/年/人) | 数量(人) | 小计(元/年) |
1 |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 | |||
2 | 指挥中心坐席人员 | |||
合计(元/年) | ||||
备注:上述综合单价已包括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社保、保险等)以及企业管理费、企业税金、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对应资料 | 投标文件页码 |
对应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 | ||
…… | ||
序号 | 内容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生产经营场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有效资质证书(名称、编号)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
股东信息 | (股东姓名、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 ||
注册资本 | 企业信用等级 | ||
专业技术力量 |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 ||
专业设备 |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设备情况说明) | ||
其他说明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简要描述 | 项目投资(万元) | 起止日期 | 用户联系人电话 | 所在页码 |
姓名 | 类似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
从业年限 | ||
证书编号 | ||
其他资质情况 | ||
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本项目中的职责 | 安排上岗起止时间 | 备注 |
含本公司优势,包括本地化服务、服务响应等服务承诺如有前提设定的,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的;服务如涉及费用,也应明示,否则将被认为是免费的。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人民币,小写):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人民币,大写): |
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备注 |
序号 | 项目 | 年费用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人员固定生产费用 |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 | 元/人 | 人 |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不得少于 34人,指挥中心坐席人员不得少于 8 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1 | 人员固定生产费用 | 指挥中心坐席人员 | 元/人 | 人 | |||
1 | 人员固定生产费用 | ||||||
1 | 人员固定生产费用 | 其他作业人员(如有) | 元/人 | 人 | |||
2 | 企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为0) | 元 | 1项 | ||||
3 | 企业税金 | 元 | 1项 | ||||
合计 | 小写: 元/年;大写: 元/年 | ||||||
说明(投标人填写):企业管理费用按固定生产费用的 %计算;企业税金按固定生产费用与企业管理费用总和的 %计算。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企业资格能力 | 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证书认证范围须含有“信息采集咨询服务”相关内容。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并电子签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6 |
2 | 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服务经验 | 投标供应商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每个合格业绩得0.5分,最多得1分。 备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电子签章,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1 |
3 | 现状分析与重点难点 | 本项目所在地城市动态事件、城市部件管理现状的了解与分析的准确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5分。 | 5 |
3 | 现状分析与重点难点 | 结合现状提出的本项目外包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的准确性、合理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5分。 | 5 |
4 | “信息采集器”管理办法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制定的“信息采集器”统一管理流程;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5分。 | 5 |
5 |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与制度 | 人员岗位职责划分的合理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5 |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与制度 | 服务质量规范和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评价0-4分。 | 4 |
5 |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与制度 | 内部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的合理性评价0-4分。 | 4 |
5 | 企业内部管理方案与制度 | 信息漏报投诉等问题的跟踪反馈制度以及质量问题处罚机制的合理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6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具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有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负责人经验的得1分。注:需提供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项目经验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电子签章,合同必须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不得分。 | 3 |
6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 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情况评价,包括主要管理人员的数量、岗位分工、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等,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3分。备注: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投标供应商在职员工,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3 |
6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如中标全程在岗管理且不参与其他同类项目管理工作”的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3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平稳交接方案的优劣性评价,包括与原服务单位交接和沟通方案、服务团队人员类似工作的熟练程度等,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5分。 | 5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人员的网格化责任区域划分方案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5分。 | 5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信息采集、巡查密度设定的合理性、有效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各岗位服务工作流程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应急处置、应急联动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7 | 项目实施方案 | 运行情况分析、数据趋势分析以及数据收集、分析执行流程的合理性、先进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8 | 人员岗位培训方案 | 投标供应商提出的各类岗位人员岗位培训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评价,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批次、培训方式等,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4分。 | 4 |
9 | 其他服务及承诺评价 | 投标供应商提出的其他服务及承诺的可行性、实用性评价,由评审专家综合打分0-3分。 | 3 |
合计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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