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tsg0111g2304040010010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0451-574361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工0451-589762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项 目: 通河县2023年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提质升级及危桥改造项目A7标段
招 标 人: 通河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公告时间: 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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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2023年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提质升级及危桥改造项目

A7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SG0111G2304040010010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3年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提质升级及危桥改造项目施工图已由通河县交通运输局以(通交政发【2022】183号)批准通过,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通河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3年生命安全防护、道路提质升级及危桥改造项目

2.2、工程概况:

A7标段:1、大岭林场桥危桥改造项目,重建大岭林场桥,桥梁全长18.54m,全宽8.5m。新建桥梁上部采用1-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桥台,钻孔桩基础。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2、新胜北三号桥危桥改造项目,重建新胜北三号桥,桥梁全长24.24m,全宽8.5m。上部采用2-10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台,钻孔桩基础。公路等级:三级公路。

3、自然南桥危桥改造项目,重建自然南桥,桥梁全长18.54m,全宽8.5m。上部采用1-13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采用薄壁式桥台,钻孔桩基础。公路等级:四级公路。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通河县境内。

2.4、招标范围: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31日,共184日历天。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9个标段;

标段

项目

长度(米)

主要工作内容

控制价(元)

A7

大岭林场桥

18.54

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4435000.00

新胜北三号桥

24.24

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自然南桥

18.54

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其中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1.3业绩最低要求:

无。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需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3.1.5财务最低要求:

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6日16时00分至2023年4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7标段: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通河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前

电 话: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通河县大通河大街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8246023465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外滩1898A5栋2单元1201室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451-58976202

电子邮件\'bahljpy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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