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叙永县分水镇人民政府罗汉林乡村振兴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分水镇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和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展示中心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9.5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268
预算金额99.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艳华0830-3787762
中标联系人孙万烁1801062502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4000268

二、项目名称:罗汉林乡村振兴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分水镇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和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展示中心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盈柯(成都)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金凤路5号附9、10号1楼 995,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盈柯(成都)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3990000 其他商务服务 罗汉林乡村振兴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分水镇农特产品商贸集散中心内(分水村五社灯草坝)。 本项目需要采购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项目的品牌策划设计、品牌Vi基础系统设计、品牌Vi应用系统设计、品牌vi实物产品样品、品牌vi实物产品,以及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展示中心项目的总体策划方案、展示大纲、展示设计、展示中心布展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以本项目为基础,建立我镇完整的文创产业链条,服务于全镇文旅及农特产品生产、包装、推广、销售的全过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体现民族风貌,追溯发展记忆的农特产品销售和电商展示中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小波(采购人代表)蒲懿程华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计算。不满6000元按6000元计取。代理服务费缴款账号: 账户名: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105016300450000046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城西支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9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盈柯(成都)文旅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孙万烁,联系电话:18010625023;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分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叙永县分水镇街村282号

联系方式:18982417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万象汇佳乐金街空中商铺3单元14楼1401号

联系方式:0830-3787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艳华

电话:0830-3787762

四川弘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罗汉林乡村振兴共享共融共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分水镇农特产品品牌提升打造和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展示中心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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