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水利局浏阳市重要河流水库断面监测政府采购(二片区)(2022年7月-2023年6月)合同公告
金额
48.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2051100182
预算金额48.48万元
招标公司浏阳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205110018-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水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浏阳市重要河流水库断面监测政府采购(二片区)(2022年7月-2023年6月)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2051100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浏阳市重要河流水库断面监测政府采购(二片区)(2022年7月-2023年6月)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484880
 合计金额小写: 4848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浏阳市重要河流水库断面监测政府采购(二片区)(2022年7月-2023年6月)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484880

合计金额小写:48488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捌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

金额明细:

序号

单个断面单次现场采样均价

单个断面单次现场检测均价

单个断面单次总价

总价

1

100.00

660.00

760.00

484880.00

总价

4848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7-01 —— 2023-06-3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监测范围

监测对象为乡镇(街道)、园区的行政交界断面(重点控制断面)、主要支流入河口特征断面、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功能区共计设置监测点位94个。(详见附件:二片区)

2.监测指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附表1中的5项指标。

供应商的计量认证(CMA)附表的检测能力项目必须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5项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3.监测频率

定期监测,监测频率详见附件。

4.监测方式

定期对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提交相应水质报告。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39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合同实施半年后付款合同金额的4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09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余款最后一次检测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按实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环保支行(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80012806750801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要求

(2)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内容。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乙方应在检测结束后提交给甲方按照合同项出具的相关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乙方未按国家或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规程进行本项目服务的,乙方监测成果超过正常误差范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监测,所产生 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检测结果累计不合格3次的,甲方有权收取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检测结果累计不合格3次以上的,不合格次数 每增加1次,违约金收取比例(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增加1.5%,增加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据实际发生且经验 收合格的工程量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百分之八十予以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4 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身及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认任何责任。

7.5因不可抗力或上级政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6 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协议的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乙方多次违反未协议约定(2次以上含2次),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存在或发生同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 据实际发生且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按百分之八十予以结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自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需要增加监测点位或者频次的,10个监测指标以下单个点位单次价格为700元,11至24个监测指标单个点位单次价格为800元。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栋二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第四期11栋604 房
法定代理人: 罗拥军 法定代理人: 张涛
委托代理人: 鲍 扬 委托代理人: 刘洋
电话: 0731-83640279 电话: 0731-84215738
传真: 0731-83640279 传真: 0731-84780446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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