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等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商长明18704140009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欢478278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等项目 (BG202411014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等项目 (BG2024110144)(BGBCGFHGZHD241114168465)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等项目 (BG2024110144)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流通型营业执照(2)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生产型营业执照(4)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对终端用户直接应用业绩,提供近三年在相关行业的半导体激光气体分析仪产品或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且质量可靠。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营收规模:生产型2000万以上,流通型500万以上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资质要求,具有高效的合同响应和售后服务能力。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5)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6)关键设备照片或生产线工艺流程照片(由委托方负责审核,此条不作为否决供应商投标必要条件);(7)生产型、流通型供应商需提供2022、2023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企业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流通型企业自营金额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同时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营收证明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
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13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3时0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13时0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招标公司: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地址:平山区胜利路36号地址: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联系人:商长明联系人:闫欢电话:18704140009电话:47827855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9. 其他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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