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4
金额
20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032024115001
预算金额20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卫国022-235433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远明235433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32024115001
设备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设备[2024]11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3]2号、津卫规后函[2023]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78859.4 万元,资金来源为 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医院自筹:78859.4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9506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69506平方米,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住宅、南至气象台路、西至规划商务用地、北至天塔湖。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为695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5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73平方米,床位400张,总投资额78859.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范围:户外导视系统、楼体字、室内导视系统、地库导视系统、室内外配电系统等。总投资额208.5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 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必须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在评标阶段,经“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313(还需携带投标确认单及被授权人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费 1500 元/本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卫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5号2-301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王恩鹏 电话:022-23543384
传  真:022-2354338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远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B座3层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张佳杰、李栋 电话:23543384
传  真:23543384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恩鹏
电话:022-23543384传真:022-2354338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5号2-301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28362171传真:28362171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