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99.94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124-zb03035
预算金额799.94万元
招标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朱家洵1587013150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冉女士0771-5781032
中标公司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799.94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镇东
公告正文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03035)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7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1 09:00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303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电话:0771-5781032、电子邮件:772718272@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1、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10-82298774;邮箱:zlgfjw@chinalco.com
2、招标人监督部门: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部门电话:0851-27227007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
联系人:朱家洵
电话: 15870131507
电子邮件:251451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冉女士
电话: 0771-5781032
电子邮件: 772718272@qq.com
(招标编号:0124-ZB03035)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27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01 09:00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焙烧炉烟气余热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303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不含税) | 质量 | 工期(日历天) |
1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7999454.80 | 满足要求 | 150 |
2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376913.88 | 满足要求 | 150 |
3 | 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8800000.00 | 满足要求 | 15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张镇东 | 二级注册建造师:湘243002184558 |
2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杨志强 | 一级注册建造师:贵1522014201604046 |
3 | 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李沛 | 二级注册建造师:鲁2372015202270361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河南华慧有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电话:0771-5781032、电子邮件:772718272@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1、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10-82298774;邮箱:zlgfjw@chinalco.com
2、招标人监督部门: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部门电话:0851-27227007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
联系人:朱家洵
电话: 15870131507
电子邮件:2514510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冉女士
电话: 0771-5781032
电子邮件: 7727182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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