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遗书(01)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18-GF03-06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18-GF03-06)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公告本次补遗调整为
招标项目名称: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及合同编号:XJGF2018-GF03-06
1. 招标条件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二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续建20MWp)属于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均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备案,并获得建设指标,项目业主分别为广西象州航桂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150MWp(二期2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象州项目”) |
1.建设总容量为20MWp的光伏项目,属于一期续建项目。光伏本体部分包括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等。本项目将若干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光伏支架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就地升压为35kV,然后汇流至升压站内本期拟新建的容量为80MVA的1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经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毕的110kV输电线路送电网。 2.对升压站和对侧间隔进行扩建。扩建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0kV升压站电气一次,光伏发电并网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电气二次,光伏发电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电网系统通信,配套的土建及安装施工,本期新建内容严格按照电网公司及发包人要求,所有涉及到对一期改造和(或)升级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承包人范围。(以最终系统接入批复为准) 本期主变压器系统按照80MVA配置;110kV户外配电装置按照80MWp配置,35kV配电装置按照80MWp配置(馈线柜按照20MWp容量进行配置),动态无功补偿按照80MWp容量进行配置,光伏本体监控系统按照20MWp容量配置,升压站及对侧间隔的继电保护等电气二次、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系统按照电网公司要求配置。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系统。 |
2 |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续建20MWp) (以下简称“防城港项目”) |
1.建设总容量为20MWp的光伏项目,属于一期续建项目。光伏本体部分包括光伏支架、支架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给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等。本项目将若干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光伏支架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就地升压为35kV,经约3公里的集电线路汇流至升压站内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运行的80MVA的110kV升压变压器,升压至110kV,经一期工程已经建成投入运行的110kV输电线路送电网。 2.对110kV栏沙光伏升压站及220kV中路变电站间隔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增加本期35kV馈线柜、光伏发电并网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等电气二次、光伏发电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电网系统通信、配套的土建、安装及调试等施工,本期新建内容严格按照电网公司及发包人要求,所有涉及到对一期改造和(或)升级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承包人范围。(以最终系统接入批复为准)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系统。 |
2.2项目建设地点:
2.2.1象州项目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石龙镇与马坪镇之间的丰收水库。
2.2.2防城港项目(一期续建20MWp)位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
2.3招标范围:发包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服务单位,招标项目分为象州项目以及防城港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监理服务实施。
2.4计划施工工期:象州项目及防城港均为自业主发出进场通知之日起240天。
2.5监理服务期:象州项目及防城港均预计监理服务期为4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含交工验收、竣工验收、设备制造期和安装期)监理服务期8个月,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36个月。
3. 投标人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或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的业绩。
3.1.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2015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参与实施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由于投标人责任原因导致其法定代表人被业主约谈的;
③2015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主动放弃中标行为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若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
3.2.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信誉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表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②提供自 2015 年 1月1日以来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所有未决诉讼的合同总额不能超过投标人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的10%。
3.3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曾担任过发电项目或输变电项目或类似项目的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报价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能超过3个。
3.4本次招标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任何一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均可。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次招标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于2018年4月4日起至2018年4月17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四楼财务部莫女士处报名;也可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771-5483339)。
4.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需要以个人名义存入以下账户(不能以单位名义存入,不接受现金):
开户名: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盟商务区支行;
帐 号:552060100100139327;
4.4文件领取:现场报名的,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广西青秀区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803覃工处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电话0771-58270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7日9:0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15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xijia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四楼
联系人:覃先生
电 话:0771-5827091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771-5483398
招标人:广西西江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