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妇保院设备层改造工程
金额
31.8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85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联系人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0573-872298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妇保院设备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妇保院设备层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海宁妇保院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面积约为424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隔墙、地板、墙面及天棚乳胶漆和成品门安装、强弱电、空调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1.8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22)7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16: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羊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87229897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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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妇保院设备层改造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海宁妇保院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改造面积约为424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隔墙、地板、墙面及天棚乳胶漆和成品门安装、强弱电、空调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31.85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根据《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22)7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建筑工程三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未被限制投标,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16: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招标资料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登记完成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水月亭东路309号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 羊先生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 电 话:0573-87229897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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