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项目名称:与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宣传合作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与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宣传合作服务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单位(甲方)根据宣传的需要,需乙方①提供预警服务。②个性化智库点题服务③重大活动全媒体信息及日常发布服务。结合甲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活动,乙方以文、图、视等多种形式提供专业信息发布服务,协助甲方塑造城市名片。对日常需要发布的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通过审核后发布在新华社客户端、新华丝路网、新华财经、中国金融信息网等。④新华社社办报刊服务。合作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新华社系列报刊《新华每日电讯》。⑤《高管信息·广西》服务,每年向乙方提供《高管信息·广西》,以文本形式提供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经济信息社是新华通讯社直属企业,新华社所有经济信息业务均由其统一管理和经营;中国经济信息社依托新华通讯社,是中国规模最大的信息服务机构,为全球7.9万多家机构、1500多万个人用户,提供资讯、研报、数据、行情、分析、交易、信用、指数、智库、政务等“一带一路”信息等全方位经济信息服务,并承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其向海内外发布的各类信息权威性强、影响力大,并具备完成预警服务、个性化智库点题服务、《经济分析报告》服务、《高管信息•广西》服务、新华丝路网专题服务、多语种信息海外落地服务、新华社客户端广西频道专题服务、《新华每日电讯》广告服务、新华社社办报刊服务、增值服务等项目的综合能力。
综上所述,中国经济信息社具有不可代替的唯一性,能够充分发挥国家级平台与资源优势,围绕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工作开展全媒体推广服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及广西财政厅桂财规〔2021〕4号文第一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第(一)种适用情形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详情见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迎宾路1号新华社广西分社办公大楼6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文达新
联系电话:0775-2828535
联系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玉州路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龙步通
联系电话:0775-2098625
联系地址:玉林市清淳路106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潘利婷
联系电话:0775-3884015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金玉路290号首成.天悦小区1幢2单元2903房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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