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94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欣024-2285266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3
公告正文
(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3-00094
项目名称:康平县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国家及两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康平县为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特开展郝官屯镇小塔子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工作内容
(1)  对小塔子村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和存在问题进行评估;
(2)  确定保护规划内容与重点;
(3)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控制措施;对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环境等要素提出分类保护整治措施;
(4)  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等方案,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5)  制定分期实施方案和实施保障措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电子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康平分平台(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取消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U盘内应为设有密码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压缩文件,储存介质需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承诺函),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报价解密:供应商可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康平县康平镇轻工路
联系方式: 024-8734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系方式: 024-22852669/024-67767750
邮箱地址: yjx_lnhongj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4540104000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欣、于金鑫、王森艳、赵琳、翟萍
电  话: 024-22852669/024-6776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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