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11月16人大宪法景墙建设项目310合同公告
金额
232.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32.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11160010-1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甲方)承包人(全称):  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11月16人大宪法景墙建设项目310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1月16人大宪法景墙建设项目310  (2)工程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市政府大院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内容:宪法景墙长度约为64m,高度为3m,地下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景墙结构为钢架结构。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11月16人大宪法景墙建设项目310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01-24计划竣工日期:2022-02-21工期总日历天数:2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2329775.11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8932.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预付款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1910.0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办理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70%的工程款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29039.2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工程结算评审后支付至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3%作为质保金,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9893.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说明:预留3%作为质保金 其他说明: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4.付款人: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展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长沙市签订。

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二、其他条款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公章) 承包人(全称): 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11430100k28180053l 组织机构代码: 91430100712106890J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 黄花镇黄龙新村湖南通用模塑有限公司办公楼1楼
法定代理人: 缪晨光 法定代理人: 陈建武
委托代理人: 方伟 委托代理人: 刘金鑫
电话: 0731-88668588 电话: 0731-85789416
传真: 0731-88668588 传真: 0731-85589416
账号: 82010400000037010
开户银行: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
合同正文结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市人大宪法墙工程合同.pdf
  2. 廉政责任书.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724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