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实训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4020000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实训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481000202402000024
二、项目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海南浦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吉浦路4号院2号楼2102号
2.被投诉人: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山东慕贤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中路1399号华为大厦二楼
3.相关供应商: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颐丰华创新产业园7号2层
4.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于2024年7月26日对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智慧康养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481000202402000024)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根据投诉事项,本机关调阅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对投诉人的投诉相关材料和被投诉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质证材料进行了调查。投诉事项1、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对采购文件的编写提供了咨询、论证等服务,提前知晓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我方提出质疑,质疑回复内认为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采购文件编写支持是合理合法的。我方投诉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存在串通行为。投诉事项2、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实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仍然进行评标,并发布中标公告。本次发布的中标公告内,中标供应商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质疑后,经核实发现本项目第二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予以废标。我方提出质疑,质疑回复函内表示此质疑事项已超出质疑期限不予受理。我方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并未依法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投诉事项3、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项目废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不足二十个工作日,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就已经完成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文件补充。我方投诉中标代理商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为谋取本次项目中标的串通行为。投诉事项4、本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按规定应无权参与本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并未否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我方提出质疑,质疑答复函内表示此质疑事项已经超出质疑时间范围。我方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利用权力为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便利条件,存在违规违法的行为。投诉事项5、本项目采购文件--清单计价表(附件4)内要求潜在供应商提供“阿片类止疼药物”一盒。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且不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不得从事麻醉药品经营活动。我方对此事项提出质疑.质疑答复函内表示,此采购项为“按学校要求定制”“教学模型”。招标代理机构与评审委员会采用了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标准进行评审,我方投诉招标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未尽到相应职责,评审过程中未依法否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深圳作为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特定供应商中标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5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投诉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关于投诉事项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采购程序不严谨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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