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海螺烧结煤矸石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徐向红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4
公告正文
宿州海螺烧结煤矸石招标公告

根据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2021年三季度烧结煤矸石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烧结煤矸石

2.交货方式:汽运进厂

3.采购数量:暂定27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质量指标:水分≤3.0%、烧失量≤6.0%、50mm筛余≤10%、月度综合活性检测系数≥65%,不得含有泥土、大块等杂物。

5.合同期限:2021年7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进行煅烧煤矸石的生产或与煅烧煤矸石生产单位(或个人)建立合作关系;

2.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3.投标人须能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报名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调整为“三证合一”同样有效)。招标方对申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注意的事项

1.招标单位: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单位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3.投标人需承担与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投标申请人在领取标书前,应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标书费200元,并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公司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招标人不收取现金,在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需求单位签订合同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招标单位: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市夹沟分理处

账号:12-126601040002309

联系人:徐向红 李先阳

联系方式:17855065588 18705576935

0557-4382806

五、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ygcg.conch.cn(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六、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公示期: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日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10日

3.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10:00前

4.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10:00

七、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投诉,电话联系方式:17856885666,联系人:刘肖东(区域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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