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wh-2024-28545
预算金额5.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23-63818235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项目二部1528504148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 告 (招标编号:GZWH-2024-28545)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83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 备供应商入围项目招供应商,招定供应商后按报价按需供应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 件,本次招标包1将确定3家为供货商,包2将确定2家为供货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包1; (002)重药 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包1)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评审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评审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 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 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 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 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 责任。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渝投标资格或禁止在渝承揽业务;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 消投标资格的;注:格式自拟,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声明。 (7)企业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由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002重药集团院内服务延伸追溯码扫描及配套设备供应商入围项目包2)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评审前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 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1月(含1月)至评审前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 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 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 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 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 责任。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在渝投标资格或禁止在渝承揽业务;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没有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取 消投标资格的;注:格式自拟,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声明。 (7)企业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7×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由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单位授权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格式自拟,但至少需包含:被授 权人身份证、手机号码以及邮箱地址)(3)报名费汇款凭证截图(公对公汇款请备注项目 编号+报名费,私对公请备注投标人名称及项目编号+报名费)。投标人可将以上报名资料电 子扫描件及报名费汇款凭证发送至 1175486852@qq.com; (4)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按包进行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山顶道国宾城12栋18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山顶道国宾城12栋1815室 七、其他 1.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元):包1:5000.00元;包2:7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4年10月9日09:00 至2024年10月17日17:00 2.缴纳账户(保证金公对公付款,付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本账号同时接收报名费,报名费 若为个人付款,需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账 号:24020003292000689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30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3-638182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联系人: 项目二部/张工 电 话:1528504148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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