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引江区域供水县城东部片区供水专线工程钢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3206230340000338
预算金额3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岱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建红153014707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引江区域供水县城东部片区供水专线工程钢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06230340000338 项目名称 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引江区域供水县城东部片区供水专线工程钢管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B3206230340000338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城区改造工程、东部工程钢管采购项目
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城区改造工程、东部工程钢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区域供水平海线(如东支线)建设工程、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引江区域供水县城东部片区供水专线工程  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如东县行政审批局  以通行审批【2023】209号 、东行审投[2022]16号、东行审投【2021】306号 批准建设,建设主体(如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县东泽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招标采购的项目业主为  如东县东泽源材料物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专项债(部分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钢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钢管的供货、运输(具体详见清单一览表) 。2.2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3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3100万元。        2.4工期(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450 日历天,根据业主要求供货(进度必须满足工程的施工总包单位工期计划要求)。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并提供“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在有效期内);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3年 10  月  27  日17时00分至2023 年  11  月  8  日上午9时0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 8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81908695。9.其他事项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贰拾 万元。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联系人招 标 人:   如东县东泽源材料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掘港街道人民南路120号      联 系 人:     徐岱                          电    话:      13862776665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如东县掘港街道朝阳路4号    联 系 人:     朱建红                    电    话:     15301470777              附件: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质量目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2. 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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