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单一来源公示(宜宾分行尾箱押运解款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示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需求部门(盖章)需求管理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宜宾分行尾箱押运、解款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宜宾分行尾箱押运、解款服务2年
采购预算(万元)95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供应商:宜宾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香街四段南段1幢3层77-2号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重庆银行成都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经宜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证实,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宜宾市唯一一家具有武装押运、金库守护、保安服务业务的国有全资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100万元以上科技项目第三方专业论证意见不涉及
采购需求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郸帆 028-85283582
采购需求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宇 028-85283128
采购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敏 028-85283507
采购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肖杨楠 028-85170942
(表格可扩展)
注: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按单一来源方式报经采购委审议后组织采购;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管理中心和采购监督部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表
需求部门(盖章)需求管理部门(盖章)
项目名称宜宾分行尾箱押运、解款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宜宾分行尾箱押运、解款服务2年
采购预算(万元)95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供应商:宜宾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莱茵河畔香街四段南段1幢3层77-2号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重庆银行成都分行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第二十九条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经宜宾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证实,宜宾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宜宾市唯一一家具有武装押运、金库守护、保安服务业务的国有全资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
100万元以上科技项目第三方专业论证意见不涉及
采购需求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郸帆 028-85283582
采购需求管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宇 028-85283128
采购办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敏 028-85283507
采购监督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肖杨楠 028-85170942
(表格可扩展)
注:1、以上陈述是否真实,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将按单一来源方式报经采购委审议后组织采购;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给采购管理中心和采购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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