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XG-2023CG000401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便利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田园连锁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1215室
中标(成交)金额:256000.00元/年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艺术学院便利店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标准 |
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淮、朱士正、张文千、贺嘉、任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65603993。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艺术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600号
联系方式:0551-64400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方式:0551-656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61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