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比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采购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居民委员会就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进行比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YCXX-ZB-2024-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500366.80元四、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化粪池1座、改造污水管网132m、围墙拆除重建83m、硬化地面270㎡、屋顶防水318.6㎡、楼梯间涂料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1.工期: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3.信用信息情况: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打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符合条件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证件一致;
2.响应文件签署:符合比价邀请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报价是否有效: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报价合理;
4.违法投标行为:在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有违规行为的,作废标处理;
5.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比价邀请函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4年5月08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发放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手持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免费获取比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在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财政分局5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应连续编排页码(目录和封底除外),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财政分局506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3人成立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29号
联系人:李勇
联系方式:13469873988
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居民委员会
日期:2024年5月07日
一审:李勇 二审:赵慧 三审:吴秉橙
一、采购项目编号:YCXX-ZB-2024-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500366.80元四、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东城试验区黄金卡社区移民小区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化粪池1座、改造污水管网132m、围墙拆除重建83m、硬化地面270㎡、屋顶防水318.6㎡、楼梯间涂料等,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二)商务要求
1.工期:90日历天;
2.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比价,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
3.信用信息情况: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原件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打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供应商符合条件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其他证件一致;
2.响应文件签署:符合比价邀请函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报价是否有效: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价,报价合理;
4.违法投标行为:在评标过程中,评审专家发现供应商有违规行为的,作废标处理;
5.其它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比价邀请函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七、比价采购邀请函领取时间和领取方法
1.发放时间:2024年5月08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发放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手持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86号东汇云居酒店9楼)免费获取比价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在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财政分局506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等;
4.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明标编制,应连续编排页码(目录和封底除外),响应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2)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方法
1.评审时间:2024年5月11日9时30分;
2.评审地点: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财政分局506室;
3.评审方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3人成立比价小组,比价小组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比价小组在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中推荐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重新采购。
十、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29号
联系人:李勇
联系方式:13469873988
宜昌市夷陵区东城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黄金卡社区居民委员会
日期:2024年5月07日
一审:李勇 二审:赵慧 三审:吴秉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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