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整体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lf-zccw-2205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欣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立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文雯1999527710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整体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银川市 公告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17: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年04月22日至2022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2年05月0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9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文雯
项目联系电话 19995277100
采购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灵武市灵州大道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西北侧260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欣0951-4513559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立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文雯0951-5968787/19995277100

项目概况

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整体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F-ZCCW-2205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整体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3.2提供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2日 至 2022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LF-ZCCW-2205

项目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职工食堂整体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元

采购需求:职工食堂整体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不再执行中小企业优惠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

3.2提供投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不提供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生成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及下载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使用CA锁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宁夏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宁夏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锁业务请拨打4008600271按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楼)。有关平台操作事宜,请拨打4009280095-5咨询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业客服人员。)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下载地址:http://ningxia.etrading.cn/。

注意事项: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3.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http://ningxia.etrading.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欣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西北侧260米         

联系方式:0951-45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立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           

联系方式:0951-5968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文雯

电话:0951-5968787            

代理机构:宁夏立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4月21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人民法院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灵武市人民检察院西北侧260米        

联系方式:张欣0951-4513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立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亲水北大街211号西部花园C6号            

联系方式:郑文雯0951-5968787/199952771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文雯

电 话:  1999527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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