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龙政采F2020-172C70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滨江壹号(人才公寓)提升工程家具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18000(元),备注:718000(元) | 龙泉市正泰木业有限公司 | 丽水市龙泉市村头工业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泉市滨江壹号(人才公寓)提升工程家具采购 | 龙泉市滨江壹号(人才公寓)提升工程家具采购 | 无 | 1 | 718000 | 详见采购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华弟,徐鹃,刘荣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7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中心
地 址:新华街3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775-4078?
质疑联系人: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906785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泉市贤良路一村安置房B组团8号楼四单元301、3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7250228
质疑联系人:叶悦
质疑联系方式:0578-725022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7117319
2020年11月09日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