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仙寓镇人民政府大山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石台县仙寓镇人民政府大山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站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STZF2018061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投标邀请书日期:2018年8月17日
开标日期:2018年8月3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陵大桥经济开发区私营工业园内
成交金额:2796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玻璃钢污水处理系统,清源、WSCL-GT-25,50m3、硝化液回流系统,清源、XHYHL-10,2套、组合曝气系统,清源、HG-250、JYD-25,2套、填料及支架,清源、YDT-150,1批、智能污水处理控制系统,清源、QY-ZKG-50,1套、不锈钢格栅,清源、RGGZ-500,1片;
谈判小组名单:周红燕 江华 刘陶 刘声进 陈健
招标人名称:石台县仙寓镇人民政府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025县道
联系人:陈工 0566-6611617
招标机构名称: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
项目负责人: 江工 联系电话: 0566-3296689
公告期限:2018年8月30日至2018年8月31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3楼,联系电话:0566-32955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石台县仙寓镇人民政府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