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邵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采购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739-550235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5
公告正文

新邵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9日

项目概况

新邵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邵县金三角原财政局二办公区后一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025 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对该单位新邵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新邵县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建设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22〕000088

3.代理机构编号:HXCG-HN-221000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采购需求采购数字资源借阅服务与互动式服务为一体的公共文化一体机数字化设备(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1009日起至20221014(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时、下午14:30 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邵县金三角原财政局二办公区后一栋二楼)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5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邵县酿溪镇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蓝天明珠国际幼儿园斜对面)三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采人:新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联人:刘先生

3)电话:18175929977

4)地址:新邵县湘商产业园七秀路东谷大厦12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刘女士

3)电 话:0739-5502358、13786994648

4)地 址:新邵县金三角原财政局二办公区后一栋二楼

4)邮 编:422900

6)电子邮箱:1596497410@qq.com

、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所有参与磋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佩戴工作牌出入,严禁吸烟,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并承诺入场工作人员安全健康。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责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口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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