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高新区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华仓路二段)
发布时间:2023-12-01 12:42:1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自贡高新区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华仓路二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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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自贡汇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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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复文号 |
自发[2023]项批新1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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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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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占地 68.25亩,新建道路长 900 米,宽35 米,建设相关市政交安、路灯绿化设施、道路土石方、杆管线搬迁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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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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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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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自贡高新区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华仓路二段)项目代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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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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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3-12-04 00:00至2023-12-0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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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3-12-04 00:00至2023-12-0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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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本公告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20.76万元,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按照中标价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单位资格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8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分类项目业绩,且每个项目业绩的中标金额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评审表、主管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原件扫描件),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8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分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代理招标估算金额。②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③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4、其他要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540132628 @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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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龙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3-5599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