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保定市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方案的批复》(冀公路〔2023〕19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关于保定市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图设 计文件的批复》(冀公路〔2023〕255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保定市 2024 普通公路新建 1 个交调站:保京界观测站,更新改造升级 9 个交调站:亚威桥观测站、红峪观测站、高村观测站、西城子观测站、晓林观测站、河北台观测站、大户观测站、马庄观测站、淤村观测站,主要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
计划工期:预计工期30日历天,试运行期三个月。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具体包含立杆及立杆基础工程、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其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3.1.3财务要求: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 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两年(2022年9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1 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2019 年 9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总工 1 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的相关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五年(2019 年9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项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承诺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投“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必须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规办信函【2023】34 号)“关于发布 2023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或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规办信函【2022】93 号)“关于发布 2022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第二批)的通知”或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交规办信函【2021】93 号)“关于发布 2021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第二批)的通知”名单中的产品,其中“非接触式激光类交通量调查设备”采用的技术类型为“双激光视频”。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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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5 09:00至2024-09-11 17:3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hebei.gov.cn/)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注: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 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贾丽燕 异议受理电话:0312-3209921 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208627
电子邮箱:gsglz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保定市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建设工程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天威西路3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25号西清公寓6楼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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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贾丽燕 |
联系人: | 贾凯 |
电话: |
0312-3209921 |
电话: | 0311-83021585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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