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陆城街道红春社区根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现对(红春社区城乡路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红春社区为发展集体经济,2022年10月将原城乡路门面拆除新建,于2023年6月竣工,该商业门面占地面积195.32平方米,建设楼层共4层,总建设面积约7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原则不超过三年)
三、出租底价
1.租金底价:
(1)一楼商业门面1间:
B户型:面积110㎡,单价35元/㎡/月,合计46200元/年(大写金额:肆万陆仟贰佰元);
(2)二楼商业门面:
面积167㎡,单价15元/㎡/月,合计30060元/年(大写金额:叁万零陆拾元);
2.招租户型选择方案:一楼门面B户型(110㎡)+二楼门面(167㎡);
3.要求:租金按年收取;先缴后租。
四、招租方式及要求
1.招租原则:《宜都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都政规[2020]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
2.招租方式:采取公开竞价的出租方式。
3.竞租人: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开招租。按本办法规定报名参加竞租者,即为竞租人。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竞价规则、招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有意参加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招租文件,有疑问可向出租方咨询,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出租方报名,领取竞价表。
5.报名期间,拟参加竞租者自行对红春社区城乡路商业门面现场进行查看,竞租者必须实地查看确认红春社区城乡路商业门面现状及租赁要求。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查看,确认了租赁红春社区城乡路商业门面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红春社区城乡路商业门面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要求:具体按租赁合同约定(物业、水电、安全等)。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工作时间内)
2.地点:红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3.竞租者应携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竞租,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招租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时
2.地点:红春社区居民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平
电话:18671605818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