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8年静海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监理部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08/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1200000191011898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靳宝贵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悦022-83698039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静海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监理部分)招标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函[2019]522号,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镇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按照《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静海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静审投函【2019】522号),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成区7个农村污水排放点位,包括前毕庄村村、后毕庄村、北五里村、大口子门村、花园村、陆家院村、小高庄村、义渡口村。项目在7个点位铺设排水管网,管径为DN200毫米-DN1200毫米,总长度约为9370米,砌筑矩形沟渠1304米,道路破除及恢复12000平方米,河沟清淤9350立方,河沟填方32950立方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8年静海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共1个标段监理标段名称:2018年静海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监理部分),招标编号:N1200000191011898001。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项目选址位于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成区7个农村污水排放点位,包括前毕庄村村、后毕庄村、北五里村、大口子门村、花园村、陆家院村、小高庄村、义渡口村。项目在7个点位铺设排水管网,管径为DN200毫米-DN1200毫米,总长度约为9370米,砌筑矩形沟渠1304米,道路破除及恢复12000平方米,河沟清淤9350立方,河沟填方32950立方。招标内容:施工阶段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工作。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成区

监理服务期限:20200928 20211231日;其中:

监理(施工阶段)服务期限为:20200928 20201231

监理(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为:20210101 202112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3.人员要求:

配备总监理工程师、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驻场代表可由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工程专业。

总监理工程师、驻场代表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任命书。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5.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2020)具有市政工程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6.信誉要求:良好。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7日,每日9时~1200分,14时00分~16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

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信诚大厦支行

号:02240101040004927

电话:022-83698039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hengletj@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43号

系 人:靳宝贵

话:1532009838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一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002-1006

政 编 码:300160

电子信箱:hengletj@163.com

系 人:张悦

话:022-83698039

期: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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