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项目预公示
金额
370469.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70469.8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574-8719763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政15067422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10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公共艺术雕塑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70469.8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51549.51万元,建设规模: 二期景观段总建设面积约222000平米,其中水域面积约108500平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广场绿地、湖体开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按功能主要划分为水岸休闲区、艺术城市公园区、市民休闲公园区、滨水口袋公园区等四个区。水岸休闲区位于盛莫路一侧,连接西侧都市功能集聚区,在其西南角设置生态水岸;艺术城市公园区位于文卫路一侧,近湖岸线通过设置大挑台和索桥打造立体化水岸,内设中心水景、阳光草坪以及广场配套建筑;市民休闲公园区位于湖茵路一侧,设置儿童乐园、观湖花园、阶梯花园等;滨水口袋公园区位于文卫路和湖茵路交叉口,设置隧道管理用房的功能性空间和滑板公园等社交共享空间。建设地点: 位于鄞州区东部新城东片区,东临湖茵路(含),西靠盛莫路,南侧为文卫路,北至后塘河。2.2招标范围: 以设计方案为依据,承担方案深化设计、制作、安装、调试、现场艺术及技术指导、质保期的维护保养等 。招标控制价 24500000 元。2.3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交货期:(1)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制作完成;(2)安装、调试工期:60日历天,并满足总项目的进度需求,在总包单位完工前完成。2.4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景观段公共艺术雕塑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4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截止日期前连续三个月(2024年10月、2024年11月、2024年1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提供,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976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系人:王政、梅洛、毛旭君、丁哲杰

联系电话:1506742251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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