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成交公告
招商代理招商咨询服务科研仪器设备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计算机办公设备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信息安全产品计算机产品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招商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国内外考察活动招商相关服务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招商项目信息招商引资谈判技巧外资企业选址特点经济政策解析楼宇经济头脑风暴投资计划招商策略招商舆情法律财务风险洽谈会活动策划组织安排线上线下招商推介会专题招商活动宣传方案招商服务企业服务选址顾问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税务筹划人力资源相关支持政策的申报招商项目协调服务项目考察对接商务服务规划项目分析落户可行性尽职调查政策磋商协助采购人与投资方开展招商项目洽谈推进产业导入大数据收集分析招商信息调研信息机会信息活动方案报告政务信息系统渠道拓展项目挖掘项目谈判项目跟进项目接待服务项目财务管理履约检查问题反馈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商业信息调阅有关资料公共服务
金额
38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kfq2022-48
预算金额398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0519-82395858
中标公司常州市金坛区国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成交公告
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成交公告
一、 项目编号:JYKFQ 2022-48
二、 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国安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8号
成交金额:叁佰捌拾捌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88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服务范围: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 服务要求:提供招商咨询服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地顺利开展等 服务时间:一年一签(1+1+1)经采购人认可后续签下一年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敏、陈瑞、黄华兴、陈磊、钱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00万以下中标价1.5%,100万-500万为中标价的0.8%,差额累进计算,不满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常州市金坛鑫城大道2898号
联系方式:1505110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519-82395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131600655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招标文件-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doc 招标文件-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doc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编号/包号:JYKFQ2022-48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协商程序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确定的选项。编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或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编辑使用。使用说明
1.项目编号:JYKFQ2022-48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4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28第四章采购需求23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一签(1+1+1)经采购人认可后续签下一年4.采购需求:3.项目预算金额:3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98万元2.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 398万元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7.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1.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注:(1)以上材料提供三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竞争性单一来源文件。(2)营业执照;(1)报名申请表;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其他补充事宜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500元。
无需缴纳。3.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3、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2、答疑回复时间:2022年7月28日17:30前,由采购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有权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开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单一来源文件收受人。1、该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供应商如果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7月16日11:00时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298226848@qq.com。2.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2、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提前申请常州健康码(健康码申请操作指南:下载“我的常州”APP→点击“我的常州”APP首页“健康码”应用→根据提示填报个人信息→根据用户填报的信息,次日将生成个人“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4.疫情防控措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一)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5.特别提醒:
地址:常州市金坛鑫城大道2898号名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六、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三)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二)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9-82395858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西路28号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5051102681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160065596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1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2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__3__个工作日前 |
4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固定总价 。 |
5 | 保证金 | 免收 |
6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_30__日历天。 |
7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___。 |
8 | 投标文件份数 | 开标截止时间前需递交叁份投标文件及壹份U盘(U盘中需提供正本扫描件电子文件),具体按照下面要求提供:1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正、副本应分开装订、标识,密封于不同档案袋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 U盘或光盘壹份与投标文件正本密封于同一档案袋中,U盘上标注投标人名称。3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注: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9 | 资格后审资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提供叁套复印件装订成册2、提供电子档资审文件彩色扫描件壹份)资格后审材料清单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二维码可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密封。上述材料提供电子档扫描件与投标文件电子档存于同一U盘,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上述资料必须另行提供叁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材料需与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密封在同一档案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以供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进行核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 |
10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 邮箱 1298226848@qq.com 。 |
11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60065596;通讯地址:1298226848@qq.com。 |
12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100万以下中标价1.5%,100万-500万为中标价的0.8%,差额累进计算,不满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算;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
13 | 注意事项 | 1、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需手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需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投标书中另外单独提供一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以上参加人员在开标时间截止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1)未到达开标现场的;(2)未参加投标签到的;(3)身份核验时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疫情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各个投标单位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及招标监督人员管理。3、投标单位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 |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申请人)、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不适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如涉及,供应商优先提供此类产品。
参与协商的费用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供应商须知采购邀请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部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构成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有关的费用,无论协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草案条款采购需求协商程序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所邀请的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时间不足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第三章《协商程序》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应在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保证金免收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提交
见第三章《协商程序》。协商程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五协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编写的协商情况记录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签订合同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
询问与质疑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
第三章协商程序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未实质性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协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记录。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允许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不允许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允许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供应商在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更正符合性审查要求《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单一来源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单一来源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单一来源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 |
9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0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1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2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第四章采购需求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商定合理价格单一来源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招商代理服务机构应构建集政策、孵化服务、场地支持等要件的招商支撑体系,应是一支熟悉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投资促进工作实务、通晓国际投资惯例、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和谈判技能,具有广泛的网络和项目资源的招商团队。能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及个性化的专项服务,能结合金坛本地产业发展与相关企业发展战略,制定招商推介政策、宣传推广投资环境、开展招商培训、组织招商推介和国内外考察活动、服务落户项目等一系列招商相关服务。为进一步展开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产业链招商和精准招商,推动更多基地型项目落地实施。以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性、成功率和经济性为出发点,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现拟充分发挥其招商协调服务职能,并以获取招商项目信息、集聚境内外招商活动资源、拓展投资环境宣传推广渠道和增强招商业务培训师资力量、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推进服务为目标,通过与招商代理服务机构开展合作招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地顺利开展。项目背景/项目概述(如有)说明: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1.采购标的采购标的
技术要求合同签订后,按季度分4次拨付,经采购人认可后支付上一季度费用。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时间:一年一签(1+1+1)经采购人认可后续签下一年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商务要求
2、根据经济情况、产业园区功能定位,结合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产业发展与相关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一系列个性化的专项招商服务。1、提供24小时专业的招商咨询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货物技术要求2、供应商应为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投资促进系统招商工作相关业务培训应围绕招商引资洽谈与谈判技巧、外资企业选址特点、国内外各项经济政策解析、楼宇经济的提升等主题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头脑风暴。参会人员由采购人组织,主题、形式、主讲人、会务等由供应商负责。1、供应商应基于推荐目标企业提供招商情报,包括但不限于输出每个推荐目标企业的企业档案、投资计划、招商策略、招商舆情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财务风险等信息。洽谈会活动策划、组织安排及目标企业的邀请由供应商负责。1.基本要求
2.4.1组织线上线下招商推介会或专题招商活动,≥4次/年度;2.4举办(组织或协助)各类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2.3.1供应商需围绕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市主导产业招商,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和专业招商经验,积极寻找和提供有效的招商项目信息;2.3提供有效的招商项目信息。2.2开展招商培训:≥12次/年;2.1宣传方案,宣传、推广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热情开放的投资环境;
6、供应商应具有招商服务协调能力与企业服务能力,能为落户企业提供选址顾问、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及相关支持政策的申报。5、供应商应熟悉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市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及各开发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招商项目协调服务推进能力,并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为投资人提供项目考察对接及相关商务服务。4、采购人为了实现产业链集群科学发展,需对产业进行调研、规划,供应商应当运用专业的行业研究能力,基于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市实际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对采购人指定的某一个产业进行研究分析。3、对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在谈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专业分析,就与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市产业匹配程度、产业带动性、技术先进性、投资实力、项目风险等进行充分评估、精准画像,为采购人提供决策参考。2.5对潜在招商项目进行项目分析、落户可行性、尽职调查、政策磋商等提供专业支持与建议;2.4.2协助采购人与投资方开展招商项目洽谈推进;
4.人员配置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3.验收标准9、服务期满后,服务内容有未完成的,成交供应商应当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服务内容,直至完成,但履行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8、实现有关资质和能力的项目签约落户,完成产业导入和招商引资任务。7、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大数据收集分析能力,精准匹配招商项目信息。
1、供应商应在项目具体操作过程中,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及所提供的各项项目相关资料,按照相关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合作内容有关的招商信息、调研信息、机会信息、活动方案等成果、报告,并由采购人进行核定、确认;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成果未能通过采购人确认,需及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或进行修改。如果属于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其采购需求还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5.其他要求3、招商人员2人以上,负责日常工作展开,包括但不限于渠道拓展、项目挖掘、项目谈判、项目跟进、项目接待服务等。2、需配备1名常用联系人员,在负责现场人员的人事、项目财务管理等。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精通英语,在地方政府/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科创载体等或知名地产咨询公司有过工作经验。负责项目现场招商与协调工作,负责招商人员管理,同时负责重大项目的洽谈、维护和推进服务等,配合采购人对接各项重点工作等。
7、供应商应对所有非公开的项目信息(无论是由采购人提供或供应商从其他渠道获悉)严格保密,直至相关信息公开为止。供应商应承担其自身原因造成非公开的项目信息泄露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不得利用采购人的委托,从事超越代理招商代理事宜范围的非正常活动和违法行为。5、项目对接,采购人需要供应商陪同参观考察项目单位,陪同项目方参观考察采购人投资环境的,供应商应当配合,双方产生的交通费各自承担。4、供应商举办的各类洽谈会、沙龙会、论坛峰会、项目路演、科技成果推广等宣传、招商、推介活动,采购人有权免费参加(采购人参与人员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积极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高效率地提供本项目规定的各项服务。2、供应商必须按规定的时限范围内高质量地完成工作并提供项目技术成果。
6.特别说明12、在双方签订正式招商代理服务合同后,供应商应协调服务人员在当地做产业和载体调研,服务期内每季度在坛工作时间不低于25天。11、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0、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6、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5、供应商所用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遇到工资、保险、人身伤害、事故、安全生产等纠纷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4、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如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国内外考察活动受阻,采购人有权利要求调整甚至取消考察活动,服务内容未完成部分对应的相关费用在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协商内容处理。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服务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1、所投报价为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固定总价),包括相关服务人员的人工费、补助费、通信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后续服务费、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合同编号:JYKFQ2022-4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书(服务类)
甲方: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2022年月日,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单一来源采购对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项目进行了采购。(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月日签订地: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
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2中标通知书;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合同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2.3标的质量:合格,满足甲方要求。1.2.2标的数量:1项;1.2.1标的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1.2标的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4、乙方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3、如因新冠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国内外考察活动受阻,采购人有权利要求调整甚至取消考察活动,服务内容未完成部分对应的相关费用在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按照协商内容处理。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成交,服务总价将包干,不予调整。注:1、所投报价为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总和(固定总价),包括相关服务人员的人工费、补助费、通信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后续服务费、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1.3价款
1.5.2履行地点: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5.1履行期限:一年一签(1+1+1)经甲方认可后续签下一年;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分4次拨付,经甲方认可后支付上一季度费用;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违约责任
1.8合同生效1.7.2向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起诉。1.7.1将争议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合同争议的解决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甲方:乙方: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人:
备案章:开户账号:开户账号: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定义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2技术规范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知识产权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2.9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延迟履行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质量保证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不可抗力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3乙方破产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税费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检验和验收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合同中止、终止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甲方所在地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通知和送达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2.18履约保证金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采购项目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9合同份数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1.3 |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括相关服务人员的人工费、补助费、通信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费、后续服务费、验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 |
1.4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季度分4次拨付,经甲方认可后支付上一季度费用。 |
2.18 | 1.乙方按采购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
申请单位(签章)联系电话:联系人:贵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确定我单位中标,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于年月日履约完成,请予验收。(采购单位):履约验收申请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履约验收情况履约是否及时?¨是¨否若不及时,是何原因?2、有无违反合同条款情况?¨有¨无若有,详细说明:验收项目评价:参与验收部门及人员:年月日分管领导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金额结算金额履约验收情况履约是否及时?¨是¨否若不及时,是何原因?2、有无违反合同条款情况?¨有¨无若有,详细说明:验收项目评价:参与验收部门及人员:年月日分管领导采购单位(签章):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年月日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未变更合同内容,履约验收后须经项目实施部门分管领导确认。
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JYKFQ2022-48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致: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4)其他(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JYKFQ2022-48(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响应函5响应书日期: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说明: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兹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项目编号/包号:JYKFQ2022-48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9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报价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价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3.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2.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JYKFQ2022-48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合同条款偏离表10合同条款偏离表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采购需求偏离表11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项目编号/包号:JYKFQ2022-48项目名称:中德(常州)创新产业园招商代理项目
序号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条目号(页码)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1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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