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及1号线延伸线
车辆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及1号线延伸线车辆委外维保项目已由苏州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设施发(2015)4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新区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2843.3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E3205苏州市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及1号线延伸线车辆委外维保项目苏州市高新区有轨电车1号线及1号线延伸线车辆委外维保项目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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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05-09 下午13:15。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以快件到达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各申请人应随时跟踪快递行程,疫情期间如发生无法配送到收件地点或者文件丢失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若到达时间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其文件视为无效,请申请人自行考虑其中风险。快递件不接收到付。快递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6室;联系人:蔡翔宇;联系电话:13812797107。 5. 其它明确事项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本次采购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 (2)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企业具有以下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条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生产、组装或维修保养项目经验,且项目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或用户证明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二、备注: 1、对于未在交易中心备过案的企业,请在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四楼)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注册(注册流程及材料请阅读《关于对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申报信用信息库的通知》。链接http://ggzy.suzhou.gov.cn/szzyjy/tzgg/201605/0564d5e6b276472e829736a61c22540f.shtml; 2、资格预审文件组成:请各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按序列装订成册,然后装在封袋中(请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 (1)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单位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等);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如无授权)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均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或用户证明); (6)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等; (7)填写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版本); (8)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及所报标段,所有预审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5、本次招标执行《2021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1]9号文,拒绝被通报的单位参与本次投标;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7、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一)车辆维保 委外维保商(以下简称乙方)需负责苏州高新有轨电车1号线及1号线延伸线27列电客车检修维护、故障处理、车辆保障、应急抢险、事故抢修、备件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1)电客车包括牵引系统、制动系统、网络系统、高压系统、辅助系统、空调系统、车门系统、照明系统、内装、车钩贯通道、车体、转向架等。 (2)检修维护:全面负责电客车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对影响车辆系统正常功能的潜在风险进行排查和处理(包括侧移式接触网、五防锁等高压设备的操作)。 (3)故障处理:运营期间车辆各系统发生的故障及车辆检修中发现的故障。 (4)车辆保障:按照业主的保障方案,组织人员参与日常、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车辆运营保障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正线驻站、车辆添乘等)。 (5)应急抢险、事故抢修:对电客车自身系统故障或外部原因(如社会车辆碰撞)造成的车辆事故,组织人员参与救援工作,配合意外损坏车辆的定损及修复工作。 (6)备件维护:对业主的备件按照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定期维护。 (7)技术支持:对设备国产化、修程修制的更新、新技术的推广、新设备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8)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对业主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提供车辆检修所必须的工器具、专用设备;负责修订、完善车辆维修保养的各类技术文件,不断提高检修质量;负责根据业主的要求定期开展主题车贴膜普查。 (二)消耗料配备 负责配备和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检修消耗料需求表所示的消耗料。 6. 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04月21日 至 2022年04月27日,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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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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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高新区马涧路2000号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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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215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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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朱维娜 |
联 系 人: |
蔡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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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8558419 |
电 话: |
0512-65200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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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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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91646416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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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资审通用版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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