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财务会计检查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第二次)预选承包商库中包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江萍137353670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颖13806751365
公告正文

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财务会计检查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第二次)预选承包商库中包公示

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镜湖新区2024-2025年度限额以下财务会计检查服务项目预选承包商库遴选(第二次),于2024年71709时30分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177华汇科研设计中心20楼会议室)举行发包会议。按竞包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承包候选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名次

承包候选人

下浮率

备注

1名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52%

 

2名

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00%

 

3名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00%

 

4

绍兴天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0.00%

 

5

绍兴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00%

 

服务  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服务  内容

①、镜湖开发集团及下属企业、代管企业的单项服务费在20万元以下(不含20万元)的财务会计检查服务等(包括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绩效评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项财务咨询、统计、专项审计、检查,以及综合性的经济责任审计等);

②、本级项目需上级单位审核的财务决算审计。

公示  期限

2024年719 8:30时2024年7月22 17:30时

基准价

原《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表如下:

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表

序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 )

100万元以内

101-500万元

501—1000万元

1001—2000万元

2001—5000万元

5001-

10000万元

10000万元以上

8

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

建设项目总费用

2.0

1.6

1.2

0.8

0.5

0.3

0.1

1、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或审核计费标准:其中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计费以建设项目总费用为基数,参考原《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表》计费标准×50%×(1-中标下浮率)计取;财务竣工决算审核计费以建设项目总费用为基数,参考原《造价咨询项目及收费费率表》计费标准×40%×(1一中标下浮率)计取。

2、其他会计服务、审计服务计费标准:

①核定的标准收费:参考原省物价局《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核定的计费标准×70%×(1-中标下浮率)计取。

原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序号

收费项目

基准收费标准(元)

 

一、会计报表审计(按资产总额分档计收)

1

50(含50)万元以下

1200

2

50-100(含100)万元

2000

3

100-300(含300)万元

3000

4

300-600(含600)万元

4000

5

600-1000(含1000)万元

5000

6

1000-2000(含2000)万元

6000

7

2000-4000(含4000)万元

7500

8

4000-6000(含6000)万元

9000

9

6000-8000(含8000)万元

10500

10

8000-10000(含10000)万元

120000

11

10000万元以上

0.12

二、验资(按注册资本额分档计收)

1

10(含10)万元以下

600

2

10-50(含50)万元

1000

3

50-100(含100)万元

1500

4

100-300(含300)万元

2000

5

300-600(含600)万元

2500

6

600-1000(含1000)万元

3000

7

1000万元以上

0.3

本收费方式仅适用于10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专项审计等。

工作量计费:注册会计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600/天•人×70%×(1-中标下浮率)计取,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0/天•人×70%×(1-中标下浮率)计取。

③项目单个价格少于2000元时,按2000元计取,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发包人:绍兴市镜湖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江萍 电话:13735367050

代理机构:浙江建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颖 电话:13806751365

2024年718

 

说明:说明:在公示期内,竞包人或其他该工程发包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发包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发包人和下列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招投标职能管理部门(职能处室):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5-880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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